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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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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技术在审判管理中的作用
            刘义生 点击量:1990
山东省高级法院信息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狠抓审判管理,要将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对于审判管理的手段,王胜俊院长指出“要坚持以科技为保障”,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信息化应用的力度。笔者认为,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审判管理,其基本目标和要求就是: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实现对案件审判和执行过程全方位管理,实现对微观个案管理和对宏观审判工作管理相统一,实现对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管理相统一,实现对法官办案质量的管理和对法官业绩考核的相统一,实现对审判管理和对法官的服务相统一,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便民相统一,真正建立起切实有效、可操作、可量化、可视化的审判管理体系,实现审判工作的公正与效率,并取得社会广泛认可。下面以笔者所在的山东省全省法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审判管理为依据加以论述。

    一、建立案件审判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个案的全方位有效管理与监督

    整个审判工作的管理,一是对个案的微观管理,二是对整体审判形势的宏观管理,包括对本院和辖区法院的管理。这里提出的建立审判综合管理系统,主要是指对个案的管理,即实现对案件从收案到结案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实现案件审理过程、流程管理、当事人查询、同步跟踪监督考核和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的五位一体。

    一是将案件审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诉讼材料全部输入审判管理软件系统。这是对所有案件进行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与案件审理的过程同步进行。把工作过程(即案件审理的过程)和信息输入作为一个工作来做,所有卷宗材料只输入一次,书记员和法官可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上直接操作,基本上没有增加法官的工作量。

    二是流程管理(主要是程序管理),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明确立案、管辖、诉讼费收取、案件排期、保全、立案调解、案件审理、评议、裁判、送达、结案、上诉卷宗材料移送、申诉信访、再审立案、执行、归档等各个节点的完成时限,将上述节点的内容作为软件设计数据项(信息点)。在每一个节点设置时限自动显示功能,在接近时限没有办理的情况下,软件自动出现黄灯提示,在达到时限而没有办理的情况下,软件自动出现红灯提示。这样每个案件的流程进展情况就会一目了然,保证了案件在审限、执限到达之前能够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三是案件质量监督跟踪与考评。案件质量监督考评,是指对各类案件的实体、程序、法律文书、案卷归档情况进行内部检查和评价,一般包括庭审质量考评和案件质量监督评查。首先管理软件对案件评查标准中每一项的扣分项目进行设计,评查人员根据标准和扣分项目进行评查。主要评查案件审理过程、裁判过程、裁判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环节:案件审理过程部分重点审查诉讼程序、诉讼主体、庭审过程等;案件裁判部分重点审查裁判过程、结果、效果;裁判文书制作部分主要审查文书结构、事实叙述、裁判说理、法律适用、文字表述等;卷宗装订部分,主要审查卷宗装订是否合法规范。管理软件对每个环节进行打分,这样总评即可得出每一个案件的最后得分。相关部门每一季度或半年汇总一次数据,进行质评通报,重大事项随时通报。

    四是建立智能审委会系统,实现审委会审理案件的优质高效。在该系统中,案件材料可通过系统提前在网上发给审委会委员,委员可在会前事先阅读有关案件材料,并对是否同意合议庭意见进行网上表决,如果意见一致,案件就不需在审委会汇报。这样就减少了大量开会讨论的时间,提高了效率。同时,可在该系统中直播或者播放案件开庭录音录像,基本解决了委员的“亲历性”问题。

    二、对案件开庭审理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实现对案件的可视化监督与管理

    在普遍建立科技法庭的基础上,实现对案件开庭审理的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案件都能视频直播并能够存入法院的存储系统,现场刻录光盘,供现场观摩和事后调阅查询。法院工作人员按照权限设定可在内部局域网上观看本院的案件开庭情况,也可通过全省法院内网(广域网)点播观看全省法院任何一个庭审的现场开庭情况。同时,庭审录音录像可以存入法院内网的存储系统,根据权限设置,可随时调阅任何一个案件的庭审实况。这样可对庭审进行现场监督,并对庭审情况进行考评打分,也便于事后查询,同时解决了法官亲历性的问题和有的当事人对法官在庭审中偏袒的无端指控。

    三、充分利用电子卷宗,为查询和监督以及综合利用服务

    根据上述做法,电子卷宗可一次同步生成,不需再单独制作电子卷宗系统。上述工作流程输入的信息,经过必要的技术处理,就可作为电子卷宗永久保存,提供各种备查,同时还可综合利用,提供各种数据信息。这样可节省大量时间和人力、物力。比如可把电子卷宗的内容分为正卷和副卷,正卷的内容可以对公众和当事人开放。

    四、建立审判绩效考评系统,实现法官业绩考核科学、规范、可量化

    设计结收案比、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超审限未结案率、长期未结案率、人均结案率、调解率、撤诉率、上诉率、被二审改判发回率、被申请再审率、被再审改判发回率、信访投诉率、服判息诉率、实际执行率、平均办案天数、案件评查评分、庭审考评评分等考评指标。将这些指标设计成业绩考核系统,明确每项考核指标所占分值,在上述各考核指标都得到正常输入的前提下,系统可对每个庭室和每个办案人员的业绩情况进行自动打分,时间周期可任意调整,同时,根据分数自动进行排名,得出一个直观量化的考核成绩和排名。

    五、建立全省法院案件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对全省法院审判形势的动态分析管理与对中院的审判业绩考核

    一是对全省所有案件的监督和管理。通过法院内部广域网,在审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上,根据权限设置,省高院可调阅全省任何一个案件的电子卷宗和开庭庭审录音录像,可以根据调阅的电子卷宗情况对整个案件进行审查;同时,中级法院也可调阅所辖基层法院的任何一个案件的子卷宗和开庭录音录像。这样就实现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个案的有效监督和管理。

    二是上诉案件诉讼卷宗网上呈送。通过整个系统,只要案件进入二审,一审法院在报送纸质卷宗的同时,同时报送电子卷宗,二审法院也可通过审判综合管理平台直接提取电子卷宗。这样克服了以往一审法院案件卷宗报送不及时的问题,同样,对于申诉案件,上级法院也可如此调取案卷。

    三是加强对审判运行态势的分析。在整个综合审判管理信息平台上,实现全省案件审理信息和数据的集中,所有案件审理信息可同步生成。系统每天将各个基层法院的信息集中到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再集中到省高院,信息集中在晚上和夜间由系统自动进行,每天早上即可看到截止到头一天的所有的司法统计数据。这样可随时掌握全省的审判动态,随时对这些审判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开展季度、半年、全年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也可以此为依据开展专题或专项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增强审判态势分析的敏锐性、针对性和建议对策的可行性、实效性。

    四是把对各中级法院的考核指标设计成数据信息点,进入审判综合管理系统,可实现对各个中级法院审判工作业绩的动态考核和实时排名,加强考核工作的实效性、科学性。

    六、以信息技术实现司法为民、便民、司法公开

    一是建立当事人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给案件当事人设定一个密码,根据前述的案件输入信息,当事人可随时查询其案件的审理情况。当事人可到法院查询系统查询,也可通过互联网系统随时随地查询。二是给当事人提供庭审现场的录音录像资料。所有案件的开庭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庭审结束后即可刻录出开庭光盘。当事人可拿回去认真研究,这对法官是一种监督,也避免了有的当事人无端指责法官偏袒。三是裁判文书公开上互联网,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四是对案件开庭审理进行网上直播。五是远程立案。六是实行电子印章,可以方便偏远地区的当事人。

    以上各个系统,虽然有的是单个的系统,但可整合成一个大的软件,实现各个系统之间信息数据共享,不必进行重复信息输入。在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审判管理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要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核心,而不是以“管法官”、“治法官”为出发点;要尽量简化界面,以增强可操作性;尽量减少法官的工作量,不进行重复输入;要有一个审判综合管理部门来牵头整个审判管理中的信息化应用,建立一套信息化应用机制,明确各个部门在信息化应用中的作用。

    原载《人民法院报》201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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