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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学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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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中国法律期刊概览
            蔡史霓 点击量:3778
广东公安司法学院图书馆
    

    近十多年来,法学界在“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的方针指导下,提出并讨论了一系列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推动了法学的繁荣。而法学繁荣的显著标志之一是法律类期刊的迅猛增加。据1990年《全国法制报刊手册》和近几年来《中国法律年鉴》粗略统计,仅省、市级以下的法律类刊物就已超过200种。

  从期刊级别看,可分为全国性的、省级和县级三类。从主办单位看,大致有这些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司法厅、局、检察院、人民法院、律师协会、法学会、检察学会、公安厅、劳改法学研究会,以及各政法大学、学院等。从内容看,可粗略分成以下四类:公报法规政报类、法学研究及政法学报类、工作研究类、法律普及类。

  现概要介绍上述四类法律期刊:

  一、公报法规政报类

  这类法律期刊仅全国性的就约有30多种。例如使用频率较高的四大公报,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国务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主要刊登历次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通过的法律、决定、决议、报告、人事任免等文件。《国务院公报》主要刊登国家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命令、条例、公告等,选登国务院各部门颁布的规章以及我国政府与其他国家签定的条约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主要刊登有关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主要刊登颁布的法规、法令和批复等。这四大公报具有权威性可作长久保存。国务院部分部委也有部分政报类刊物,如《国家教委政报》、《商业法制》(93年改名为《中国商业法制》)、《财经审计法规》、《司法文件选编》、《检察工作应用法规选编》、《劳动政策专刊》等,这些由有关政法部门或主管部门编辑的刊物,也都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各省、市政报则主要是面向基层,刊登国家及该省、市公开发布的重要法规文件。

  二、法学研究及政法学报类

  这类期刊约有60多种。它们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努力反映法学研究新成果,注重学术性、理论性、实践性和知识性的统一,是法学、司法工作者和法学爱好者交流学术思想的园地。因而这类期刊在整个法律期刊体系中占着重要的地位。例如,《中国法学》(中国法学会会刊)着重探讨法学重大理论问题,发表法学基础理论及各部门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法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辟有探讨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理论问题的栏目。这两种期刊在中国当代法律界影响最大。《政法论坛》是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其特点是学术性与应用性相结合,发表高水平的学术研究论文。《政治与法律》(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则是以法学为主,并将政治学与法学溶于一炉。

  三、工作研究类

  这类法律期刊数量最多,依主办部门分,可分为检察类、审判类、司法行政类、律师类、公安类、犯罪与改造类等。

  检察类期刊约有20种左右,除《人民检察》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办外,其他大都由各省、市人民检察院主办。这类刊物面向各级检察干警,坚持法学理论与检察实际相结合,为检察工作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例如1987年创办的《企业与检察》,其宗旨就是促进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以促进和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审判类期刊约有10多种,由各级人民法院主办。这些期刊阐述有关司法解释,介绍分析典型案例,反映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解答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其中,《人民司法》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机关刊物,它紧密结合审判工作,为司法实践服务,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实用价值。

  司法行政类期刊中较重要的有司法部主办的《司法行政》。它是一份指导全国司法行政工作的刊物,介绍和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重要信息,探讨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

  律师类法律期刊有10多种,都属于律师业务刊物,侧重律师实务,一般没有法律顾问、案例讨论、律师实务、经验交流等栏目。例如《中国律师》、《律师与法制》、《律师世界》、《北京律师》等都有较高的质量。由汕头大学律师事务所主办的《法学与律师》,重点刊登涉外律师实务方面的论文,颇具地方特色。公安科学是新兴的综合性学科,分支学科很多。

  公安类期刊中的一部分可归入法律期刊。如公安部主办的《人民公安》以及各省、市公安局办的刊物,多用于指导工作和研究实际问题。《公安领导工作研究》则是目前唯一专门研究公安领导科学的刊物。涉及公安技术方面的刊物有: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主办的《警察技术》、公安部第二研究所主办的《刑事技术》以及《公安应用技术通讯》等。这类期刊旨在交流科学技术在公安保卫中的应用,报导国内外现代公安器材、装备的研制和发展动态,介绍国外犯罪和世界警察情况,普及公安应用技术知识,为公安技术装备现代化服务。

  犯罪与改造类法律期刊约有10多种。其中,《犯罪与改造研究》为专业性理论刊物,着重于我国预防犯罪和罪犯改造领域有关理论和实际工作问题的探讨研究。同时适当选刊国外有关犯罪研究、矫正制度、监狱管理制度、刑事政策与法律等方面参考价值较高的论著和资料。《青少年犯罪研究》设立犯罪动向与趋势、犯罪原因、类型研究、犯罪心理学、少年司法制度研究、综合治理研究等栏目,资料翔实,观点新颖,信息量大。《劳改理论与实践》是中国劳改法学研究会的会刊,旨在“传递研究信息,交流工作经验,探讨理论问题,发表科学成果”。《犯罪与对策》为吉林省青少年犯罪研究所主办,是集理论性、实践性和指导性为一体的综合性理论刊物。研究探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犯罪的原因、规律和特点以及各类犯罪的发展趋势,力图探讨和寻求适应我国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有效地预防、控制违法犯罪的对策和途径。

  四、普及类法律期刊

  这类期刊数量较多,读者对象为广大群众。它以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把法制与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旨在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例如《民主与法制》、《法律咨询》、《法律与生活》等都拥有广泛的读者。

  纵观这些法律期刊,基本上形成了面向不同读者群的多层次的体系,在法律信息传播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这里就如何更好地办好法律刊物提一点粗浅看法:

  1.各省、市应多办一些法律刊物,只有在普及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提高质量。

  2.缩短期刊的出版周期。目前,法律期刊多为双月刊,季刊也不少,出版周期较长。尽量缩短出版周期,可及时传递法律信息和法学研究新动向。

  3.要紧密配合法学研究规划重点项目,紧密联系我国法制建设的实际,注重法学传统学科和法学边缘学科的新发展和法学各部门学科的新动向,及时提供最新信息。

  4.地方性法律期刊要有自己的风格、地方特色,应有自己的选题重点和科研主攻方向,避免“大而全”和“小而全”。

  5.重视组织有争议的重大法学问题的讨论,真正做到学术上“百家争鸣”。

  6.多办一些少年法制读物。法学教育要从小抓起,目前这类刊物太缺乏了,全国只有一份面向少年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刊物《少年与法》。

  总之,整个法律期刊体系要承担起学术研究和普及宣传两方面的任务,既要向深度发展,又要向广度进军,努力做到及时性、针对性、层次性、系统性的“四性原则”,以适应我国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要求。

【注释】
本文原载《图书馆论坛》1994年第3期。为交流学习现刊于此,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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