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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张穹 点击量:4356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同志们:
     继2006年在市召开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会议之后,今天召开第二次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总结、交流一年来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研究新形势下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布置2008年的工作。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全体与会代表,对省政府法制办领导和同志们的热情接待、周到安排表示衷心感谢!
 
下面,我主要就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以及2008年的主要任务,讲几点意见。
 
一、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党的十七大已经胜利闭幕,全国上下都在认真学习这次会议的重要精神。党的十七大为国家和社会发展描绘了远景、勾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对政府法制建设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通篇充满了法治精神,对民主法制建设的论述,其篇幅之多、分量之重,在历次党代会报告中是空前的。报告提出了新的历史时期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任务、新要求;强调要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特别是报告把“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列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是对我们政府法制工作者极大的鼓舞和鞭策,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努力做好各项政府法制工作。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也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加快发展,为政府法制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持与信息服务。当前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认识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一)做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是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
 
     2007年,政府法制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深入、具体地参与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伟大历史进程之中,取得了显著成绩。2007年,国务院法制办共向国务院报请审议或者审批的法律草案14件,行政法规草案45件,国际条约17件,办理国务院交办事项237件,其他各类法律办件1293件。此外,还承担了现行行政法规的清理工作,并对规章的清理进行指导。2007年7月,在山东济南召开的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从2007年的工作来看,国务院法制办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制度建设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重点。过去,国务院法制办曾经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立法工作上,这是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近年来,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域大大拓宽,内容越来越丰富,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从以制度建设为主转变为全面、深入、具体地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全过程。作为国务院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国务院法制办承担的工作越来越多,份量越来越重。国务院许多重大决策的出台、重大问题的处理,常常都要求法制办提出意见和建议。法制办广泛参与了各种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此外,还在包括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在内的媒体以“答记者问”等形式对大部分行政法规进行了宣传。立法后评估、政府间法律交流等也有声有色地展开起来了。政府法制工作领域和内容的变化,是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标志着政府法制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种变化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既为政府法制事业创造了更加广阔的前景,同时也对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当在工作重心、作风、方法、机制等方面作出相应的调整,才能更好地应对挑战、适应这种变化。
 
      在政府立法过程中,从拟订立法计划、法规草案的起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到法规公布后的舆情收集等,信息化手段在政府法制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大有可为。在行政复议工作中,通过建立行政复议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实现对行政复议办案流程的自动化管理,完成各级复议机构办案信息的处理、查询、管理与电子报备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效率;在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中,通过建立法规规章备案审查系统,可以加强对备案信息的管理;在执法监督工作中,通过建立执法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信息库,由网站向社会发布,可以加大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增强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方便公众监督;在对外宣传及收集社会公众意见方面,通过建立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可以更有效地进行对外宣传,快速处理海量的信息;在政府法制系统内部办件及行政管理工作中,通过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可以大幅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此外,为了满足政府法制工作各方面的具体需要,以及社会公众要求了解和随时查询法律法规信息的需要,可以建立动态的法律法规信息库,大大方便社会公众对法律信息的查询。
 
     政府法制工作的不断发展,既对政府法制信息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其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一方面为业务工作提供支持,另一方面不断改进现有的业务流程、管理方式和运行模式,已经全面参与到政府法制工作的各个方面,成为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法律法规草案在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之后,常常会收集到几千、甚至上万条意见。如何对这些信息及时进行归纳、整理,是目前正在研究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与政府立法透明度不断提高的形势相适应,我们经过反复测试,开发了行政立法公开征求意见软件,我们经过反复测试,开发了行政立法公开征求意见软件,大大提高了对所征集意见的处理效率。近年来,国务院法制办信息中心在各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和创新。在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政府法制工作扩展到哪里,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就应该延伸到哪里。充分认识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发挥其重要作用,将会有力地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政府法制信息工作是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息化是当前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变革的重要力量,信息化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把大力推进信息化作为覆盖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近4年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会议,对信息安全、电子商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等重大问题作了部署,制订、公布了《2006年-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审议、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提出了我国未来15年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战略重点。
 
     我们必须看到,信息化日益成为全球竞争的战略重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竞相制定和实施国家信息化战略与行动计划,力图抢占未来发展的战略制高点。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能力不断发展,信息技术的重大创新促进了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信息化的全面渗透和应用,提升了经济发展的质量。信息资源日益成为先导性的战略资源和生产要素,其开发利用极大地提高了自然资源的利用率。此外,信息化还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撑。比如,互联网为人民群众获取信息和知识提供了平等的机会,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事务、表达个人意愿和沟通信息提供了便捷的途径,成为政府了解人民群众心声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工具。
 
     近年来,我国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一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互联网上网人数大幅增加,全国电话用户近9亿,信息网络已经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二是,电子政务扎实推进。国家制定了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加强了对全国电子政务工作的指导,逐步形成了推进电子政务的工作机制。国家电子政务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国政府网站体系基本建成,金税、金盾、电子口岸等一批重点工程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对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四是,信息技术的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五是,信息化发展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2004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电子签名法。该法已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该法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为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2007年4月,国务院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公布实施,将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将发挥重要作用。
电子政务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在提高行政效率、完善政府效能、扩大民主参与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著。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电子政务建设,把电子政务建设提升到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高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政府职能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2007年6月,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了第六此会议,会议要求,要紧密结合执政能力建设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电子政务水平;要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注重通过网站等窗口,发布政务信息,开展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办理。
 
     政府法制信息工作是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政府法制工作则为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第一,电子政务建设需要政府法制工作的支持。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信息保密等要由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规范。第二,政府法制信息工作是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政务的主要目的是实现政务工作的信息化,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法制工作的信息化是题中的应有之义。第三,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从技术和信息等方面对政府法制工作提供支持,提高政府法制工作质量和效率。第四,政府法制信息工作收集和制作的政府法制信息,是政务信息的重要内容。电子政务建设的任务之一是整合资源、服务应用,缺少政府法制信息的政务信息是不完整的。近年来,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在法制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比如,2008年,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草案,原则上都要公开听取意见。我们将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作用,除了依法需要保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外,大部分行政法规草案都将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再比如,一些省在制定2008年立法计划的过程中,尝试采用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使人民群众的意见在政府立法过程中得到充分反映,体现了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了立法计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得到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通过信息化手段的运用,这些工作方式上的创新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在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应对信息化提出的新挑战,努力适应信息时代的新要求,大力推进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
 
二、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
 
(一)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近年来,国务院法制办和地方各级政府法制机构高度重视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经过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很大成绩,为法律法规草案审查、政府法制监督、行政复议、法制宣传、机关行政等政府法制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为政府法制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在政府立法征求意见中,通过《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求管理信息系统》,公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对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大大提高了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处理信息的效率。二是,在法律法规草案审查工作中,通过《办件跟踪管理系统》,实现了法规办件的来文登记、跟踪管理和档案查询的网络化管理。《法律法规信息检索系统》也成为办件过程中查询法律法规必不可少、方便快捷的工具。三是,法律法规发布后,国务院法制办信息中心及时收集社会各方面反馈信息,为有效应对法律法规实施后可能出现的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四是,在政府法制监督工作中,通过《法规规章备案管理系统》,实现了法规规章备案工作的电子化,使社会公众和工作人员能够方便、及时地查询、统计全国法规规章发布情况,提高了政府法制监督的能力;五是,通过《法律法规目录管理系统》的应用,实现了对公布、修改和废止法律法规情况的跟踪管理和分类统计,能够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方面及时提供国家的立法情况。六是,即将开发完成的《行政复议管理信息系统》,将实现从基层行政复议机构到国务院法制办的复议案件信息管理和信息报送功能,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该系统还将实现对复议案件全流程的支持与管理,实现行政复议办案过程的电子化管理。七是,《机关人事管理系统》、《计算机设备管理系统》等应用系统的使用,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开通近6年来,已逐渐成为宣传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窗口、指导全国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途径、全国政府法制系统交流经验的信息平台,截至2007年10月,该网站访问量达到了300万人次。
 
      从全国来看,截至2007年10月,各省级政府法制机构都建立了机关局域网络和机关内部网站,实现了人手一台办公用计算机。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都配备了专人负责技术服务,网站维护和信息报送等工作。29个省级政府法制办在外网开通了政府法制信息网站。上海、山西、贵州等14个省级政府法制办开发了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系统。、辽宁、黑龙江等13个省建立了办公自动化系统。山东、四川、云南等11个省级政府法制办建立了行政复议系统。、江苏、河南等9个省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查询系统。北京市开通运行了连接区县的政府法制信息系统。海南实现了行政执法人员IC卡管理。甘肃省建立了政府法制电子邮件系统。广东省建立了档案管理系统和视频点播系统。安徽省开通了市县信息上报系统。湖北开发了执法依据数据库、档案管理系统。黑龙江省建立了地方性法规、规章数据库,行政执法人员库、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数据库、行政复议人员数据库、道路管理人员数据库等数据库系统,建成了机关内部协同办公系统,建成的黑龙江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在省级政府部门综合评比中排名第9位,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地方政府法制机构还积极利用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发布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征求公众意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到目前为止,有23个省级政府法制办实现了面向公众全文发布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2007年底政府法制信息工作,还取得了三个方面重要成果:
 
     第一,政府法制信息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该活动是全面反映全国政府法制工作情况地宣传活动。2007年1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关于开展“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信息月”专题活动的函》,对信息月活动进行了布置。从2007年3月份开始,每个月安排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参加专题月活动。截至目前,已经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参加了活动,其他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题月活动正在进行。该活动的主要特点: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得力。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专门发文布置工作,广西、湖北、江苏、北京、、福建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月工作部署,辽宁、、贵州、江苏、北京、等6省、直辖市制定了专门工作方案。江苏省政府法制办通过建立信息工作考核、信息直报、信息统计、信息岗位责任制等工作制度,促进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开展。二是,各地信息报送踊跃、内容丰富。截至11月20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共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报送的信息8257篇。报送信息200篇以上的有北京、、、辽宁、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陕西、宁夏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江苏省报送了901篇文章。为了保证报送信息的质量,市政府法制办还开展了“依法行政”征文活动,从收到政府法制工作者和社会各界报送的92篇征文中,精心报送了30篇获奖文章,从不同侧面体现了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的水平。各地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上发布的地方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已成为地方政府法制机构之间交流经验的重要信息资源。三是,促进了全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这次活动为契机,系统地收集、整理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信息,丰富了本地网站的内容,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制信息网站的作用,使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四是,促进了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全面开展政府法制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处理工作,促进了政府法制信息工作队伍的建设。例如,贵州、湖北等省专门举办了全省信息员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信息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二,为广泛开展法规规章草案网上征求意见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拓宽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渠道,是实现民主立法的重要方式,也是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几年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开展了政府立法网上征求公众意见的工作。2007年6月开通的《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集和管理信息系统》,为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了便利条件,也方便了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收集和整理征集到的意见。该系统开通以来,共有7部法律法规草案运用该系统面向社会征集意见。比如,2007年11月6日,我们将《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征集到意见1.4万余条。
 
      第三,政府法制涉密专网系统建设进展顺利。政府法制涉密专网系统,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基于政府专网、为便于征求省级政府法制办对有关涉密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而建设的平台。该平台将逐步成为全国政府法制机构共享信息的平台。2007年以来,在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的大力协调和省级政府办公厅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的大力配合下,专网连通和测试工作进展顺利。到目前为止,政府法制涉密专网已经连通了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会后,我们还将完成其他7个省(区、市)政府法制办的连通与测试工作,并启动专网的试运行工作。
 
(二)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存在的不足。
 
     政府法制信息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上看,与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工作提出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足,信息化建设、信息服务能力还相对滞后。一是,对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二是,信息基础建设投入不足,信息应用工作开展不够,信息工作在政府法制工作中还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三是,信息化理论研究不够,还不能完全适应政府法制工作对信息服务的要求,需要总结经验、开拓思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拓宽政府法制信息理论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四是,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建设的质量还有待提高。目前,政府法制信息主要局限于工作信息,在理论探讨和经验总结等方面的信息还不够。五是,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队伍的力量还较弱,各地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进展不平衡。
 
三、2008年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
 
在做好日常技术和信息服务的基础上,2008年的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任务:
 
     第一,起草《中国政府法制信息化规划》。该规划包括“一网、两库、八系统”。“一网”,是指建设政府法制信息网络平台,在国家政府专网上建立连接国务院法制办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的政府法制信息网。“两库”,是指充分开发和利用政府法制信息资源,建立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库和国家法律法规信息库。“八系统”,是指开发八个政府法制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政府法制业务工作的电子化。我们将把《中国政府法制信息化规划(征求意见稿)》
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研究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工作。该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贯彻落实该条例,还有大量准备工作要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要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全面提高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水平。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政府法制信息公开
目录,组织相关信息和工作队伍,完善本地网站的功能。
 
     第三,做好《政府法制涉密专网系统》的开通运行工作。经过近3年的酝酿规划、联网测试,目前《政府法制涉密专网系统》已具备试运行的条件,拟于2008年开通使用。国务院法制办将通过该系统,征求省级政府法制办对有关涉密法律法规的意见,提高征求意见的效率,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在此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还将在该系统上建立网站,发布政府法制内部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各省级政府法制办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指定专人
负责信息的接收和报送工作。
 
     第四,做好《行政复议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工作。即将开发完成的《行政复议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电子化管理,实现全国复议案件、机构和人员等信息的报送、汇总、查询和管理。该系统已完成了部分试点工作,在进一步完善之后,其子系统《行政复议案件管理和报送子系统》将于2008年初在全国开通运行。该子系统涉及面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要对该系统的实施工作给予重视,对下级行政复
议机构加强指导和帮助。
 
     第五,做好《政府立法草案意见征集和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开发的《政府立法草案意见征集和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已经开始试用,并已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在修改完善后,我们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
 
     第六,加强省级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建设。全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网站信息收集、发布的组织管理工作,充实人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网站信息保障机制。要共同努力,争取将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建设成为政府法制信息公开的平台,法规信息服务的平台,网上征求法规规章草案意见的平台,全国政府法制系统信息沟通和交流的平台。
 
    上述几项任务比较具体,都是上下连动的工作。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从全面实现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化、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和效率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切实抓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抓紧完善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制度。在政府法制工作中,信息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来保障信息工作高效、有序、规范地开展,如信息工作岗位制度、信息收集和报送制度等。二是,抓紧制定面向长远、符合实际的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规划。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周期长、要求高的系统工程。各省级政府法制办要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本省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规划,为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三是,狠抓应用开发工作。国务院法制办将抓紧开发一批支持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应用系统,并在全国推广使用。信息化的价值在于应用,各地要认真总结业务工作规律,根据自身工作需要,逐步开发一些满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工作需要,有利于改进工作方式、节约行政成本的专用系统。四是,抓紧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政府法制信息工作队伍。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直初具规模的政府法制信息工作队伍。但是,这支队伍的水平还不够高、不够稳定,与做好政府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的领导,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人员的配备和培养,加大信息技术的培训力度,使他们能够安心工作、提高水平。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工作队伍,围绕政府法制工作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政府法制工作中的作用,为政府法制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和信息保障。
同志们,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要不断适应政府法制工作对信息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政府法制工作的中心任务,不断引进新的技术,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领域,为政府法制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信息和技术保障,为政府法制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注释】
转自:http://www.govy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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