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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网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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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律网站概述
            赵晓海 郭 叶 点击量:7521
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
    

    2006年7月1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1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根据报告中统计,中国网站总数约为788,400个,网民总人数为12300万人,互联网渗透率已达9.4%,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其中获取信息的人数比例占到39.5%等。根据2004年7月第1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经常查询法律、法规、政策信息的网民占10.3%。网络已成为信息交换的主要渠道之一,从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来看,对法律资源的需求量会越来越大,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势必对法律网站的功能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中国法律网站现状

    (一)发展历程

    自1994年我国正式接入互联网,经历了12年的风雨、起落,如今互联网产业在我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法律网站作为互联网产业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是网络业的先锋,它是伴随着法治和互联网时代的来临而逐渐兴起的。

    总体说来,可以把法律网站的发展分为三个大的阶段。

    1994年-1999年,互联网兴起,进入第一个浪潮时期。以几大门户为绝对主导,法律网站开始出现。1995年,建立了互联网上第一个中国法律网站-北大法律信息网;

    2000-2002年,互联网的低谷时期来临。2000年,法律网站进入了明显的增长期,大量法律网站应蕴而生,不幸的是,也在这一年,互联网的"冬天"降临,法律网站也逃不出厄运,许多法律网站的商业运作尝试都失败了,相当多的法律网站开始停止更新内容,被淹没在泡沫中。经过残酷的互联网市场淘洗,从2002年起,中国互联网业逐步走向复苏,法律网站也随之迸发出了活力。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在搜狐查询"法律"网站共有1502个;

    2003年至今,互联网再次兴起,迎接第二次浪潮,法律网站也随之蓬勃发展。据统计,2003年被搜狐收录的法律网站达2035个,到2006年,已达6726个,大量未被收录的网站、网页更是不可胜数,法律网站的队伍正在不断壮大。

    (二)发展现状

    1.法律网站和其他网站的法律栏目迅猛发展

    现如今,法律网站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从法律网站的数量、网站规模、网站内容等方面来看,法律网站在及时掌握法治信息、快捷查找法律资料、广泛传播法律思想等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法律网站的形式多种多样,呈现出百家争鸣的局面,而且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也在不断增强。

    2.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完善

    今年以来,在国家大力提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的形势下,互联网开始在各个行业、各个部门进行广泛的、实质性的渗透。随着建法治国家、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及电子政务信息化产业的推进,实现了法律网站与各行业信息化的进一步结合,也使法律网站找到了广阔的应用空间,焕发了应有的生机与活力。

    3.搜索引擎广泛采用

    随着GOOGLE和BAIDU在上网人群中的广泛使用,给我们带来了获取法律信息的便捷方式。大量的网民通过搜索引擎来检索所需信息,但同时也出现了很严峻的问题,搜索引擎在提供信息检索时,导致大量重复信息及无用信息的堆砌,不能使用户直接找到最精确的实用信息。

    4.法律网站逐渐分化定位

    法律网站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法律网站也逐渐分化定位,形成了多种类型的法律网站,如律机构网站、法制媒体网站、综合性网站、专门网站、法律培训网站、法律论坛、博客网站等等。

    法律网站市场的不断细化,产生了很多新型的法律网站,如法律人才,律师推荐等,相信随着法律市场的发展,更多类型的法律网站还在酝酿中。

    5.国际法律信息提供商进入中国

    近年来,国际著名的法律信息提供商如LEXIS和WESELAW陆续进入中国,利用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内容和服务方面的成熟机制,不断渗透市场。使还处于发展初期的国内专业法律信息企业面临长期的市场挑战。

    二、中国法律网站发展趋势

    (一)中国法律网站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看,中国法律网站数量的增长速度还是比较快的,但死亡速度也不可小视,短期涌现出大批法律网站,很快又因宣传不力、经营不善、服务不佳、运作资金不足等种种原因而消亡一批。具体分析中国法律网站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从网站内容组成上看。公共信息比重很大,主要包括法律新闻的发布转载和法律法规的公布。而专业内容,即最能体现该网站特色的内容所占比重太小,从而致使很多网站逐渐被用户所遗忘。

    2.从法律热点问题的讨论角度看。多针对案件本身的评论,从实务角度对问题分析等,而极少有上升到法学理论高度的探讨,使对法律热点问题的讨论停留在比较基础的层面上。

    3.从网站内容权威性方面看。网站内容(公共信息除外)缺乏权威性,来源不统一,咨询类栏目回答法律问题随意性很强,存在误导用户的危险,同时也降低了法律类网站的可信度。

    4.从商业模式来看。目前各类法律网站的商业模式还不尽成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法律类网站的发展。部分法律网站更新速度过慢,甚至停止了更新,在更新速度与浏览量同时下降的恶性循环中,加快了部分网站被淘汰的过程。

    5.缺乏建设人性化网站的理念,为广大用户考虑不够,包括搜索、咨询等项功能不够方便快捷,严重影响了网站的浏览量,同时缺少人机互动的机制。法律人才培养的封闭性和单一性是造成难以出现优秀法律网站的原因之一。

    以上只是当前国内法律网站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的看来网站虽多,但主要内容、网站模式、主体架构等并无两样,缺乏特色,信息重复率高,功能、服务不够健全,这些都将是未来法律网站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中国法律网站发展趋势的设想

    今天中国法律网站相当数量属于商业网站,多少带有商业目的,其必然受到市场优胜劣汰规律的制约,适应市场的需求是网站生存的前提,适应国家法治建设的需要是其存在的意义,无论社会客观环境,还是网站的研发者和管理者,都会促使法律网站的发展呈现这几个特点:即内容有广度有深度;更新及时;权威性强;使用简捷,功能强大;服务人性化等。

    1.网站特色化建设日益突显。千篇一律的公共信息不可能两次以上地吸引上网者,增加浏览量依靠的是网站的特色内容,这要求每个网站的内容要有所侧重,要点面结合,公共信息要全,特色栏目要新且有深度。在巩固法律动态、热点案例分析、法律实务问答等传统栏目基础上,各个网站也在拓宽网站的内容体系,提高对法学理论问题探讨的重视度,在增强网站特色的同时,也注意加强知识产权网络保护。

    2.网站权威性增强。法律本身就具有权威性,因此法律网站所提供的法律信息也应该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特别是提供的法律法规检索,更要保证来源的正规。法律问题的咨询解答,也将由权威机构负责,博客论坛或者法律服务类网站的咨询解答也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法律职业人负责。

    3.人性化网站成为经营者共同追求的目标。提高网站的浏览量,内容、形式新颖有创意只是一个方面,而真正吸引用户的是人性化的管理和服务。要针对客户的需求提供法律信息,重点考虑网站服务对象及目的的要求,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有特色的法律信息资源,进一步实现人机互动。在检索手段上做到精细、多样,注重细节,方便用户使用。同时,配备专职编辑人员、网络工程师、法学专业人员,尤其是既懂计算机技术又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士加盟,保证法律网站快速发展和运营。

    4.针对网站服务的收费制度更加合理合法。在成熟的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下,法律信息资源收费与否,如何收费,是需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为保证法律网络秩序正常运转,结合法律信息市场发展规律,制订统一的业内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是未来的趋势。根据我国加入WTO组织的承诺,国家的法律法规应公开无偿的让人们得到,目前法律网站收费方法有待改变。

    三、中国法律网站分类

    在我国,法律网站已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从内容、定位、运行模式、创设机构等方面来看,各种类型的法律网站并存。在这里,主要根据网站内容、创设机构来将法律网站分为法律机构网站、法制媒体网站、综合性网站、专门网站、法律培训网站、法律论坛、博客六大类,下面逐一对各类网站进行介绍。

    (一)法律机构网站

    随着电子政务信息化的推行,国家立法机构、国家机关、司法机构的网站也日益丰富起来,在宣传法律、提高公众法律意识方面起到很好的效果。如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全国政协网(www.cppcc.gov.cn)、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chinalaw.gov.cn)、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公安部网(www.mps.gov.cn)、最高人民检察院网(www.sp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www.court.gov.cn)等等。

    另外,法学科研机构、高校法学院网站、律协网站也在蓬勃发展。

    科研机构、高校法学院网站中,北大法学院网站(www.law.pku.edu.cn)、中国法学网(www.iolaw.org.cn)、人民大学法学院网(www.cnlawschool.com)、清华大学法学院网(www.tsinghua.edu.cn)、中国政法大学网(www.cupl.edu.cn)、中国法学会网(www.chinalawsociety.org.cn)及各地方法学会网站,也成为了一种不可或缺的类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网站--中国律师网(www.chineselawyer.com.cn),以及各地律师协会建设的网站,也成为法律网站中的一枝独秀。这类网站以为律师服务为目的,交流业内的有关信息,发展和拓展业务。

    评论:此类网站主办方为法律机构,起着部分介绍所属机构的职能,同时积极扩充网站内容,使网站内容多样化,已成为电子政务信息化的生力军。目前,很多法律机构的网站都在寻求自身的发展模式,发挥优势、拓展业务,这样一定会使网站建设的更完善。

    (二)法制媒体网站

    在我国新闻门户网站都有法律相关栏目,如新华网(www.xinhuanet.com)被授权发布二会期间的法律文件、人民网(www.people.com.cn)社会频道以新闻形式报道法制动态,新浪网有专门的法治新闻频道等等。同时,许多传统法制媒体都在网上建立了平台,这类网站都是一些法律报刊、杂志社等媒体设立的,主要提供的还是一些法律新闻、资讯。如检察日报主办的正义网(www.jcrb.com),法制日报网站(www.legaldaily.com.cn)民主与法制(www.mzyfz.com)、人民法院报网站(rmfyb.chinacourt.org)等,可以很方便地查询报纸内容。

    现以正义网(www.jcrb.com)为例:

    正义网(www.jcrb.com)是检察日报主办的网站,从一开始单纯的作为《检察日报》的网络版,到现在原创网络新闻、影像、司考、博客、人才等频道的建立。正义网已打破原有的报纸电子版,逐步成为一个信息多样化的规范性网站,并常居法律网站排名前列。

    评价:法制媒体网站,已从单一作为报纸"电子版"的模式下走出来,它利用本身的信息优势,扩展法律信息新类型,无论从内容、网页构架还是网站管理都走向规范化。

    (三)综合性网站

    该类型的法律网站信息内容全面、丰富,多为商业网站,且各有网站偏重和特色。业内比较有影响力的包括北大法律信息网(www.chinalawinfo.com)、中法网(www.1488.com)、中国法治网(www.law.cn)等。

    以北大法律信息网(www.chinalawinfo.com)为例

    北大法律信息网在中国法律综合网站国际排名中一直是名列前茅,有很多人将北大法律信息网定位为学术型网站,其实不然。北大法律信息网是一个大型的综合性网站,在数据库产品开发、法学文献、远程教育、司考培训、律师网站等方面都独树一帜,其品牌产品"北大法宝"历经20年,在业界享有很好的声誉。

    评论:综合性网站具有规范的网站模式--有发展目标、技术设备、专业编辑人员、技术人员、不断扩大的经营项目等。这类网站有生存和发展的潜力,并且有很大的商业运作、空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寻求进一步的发展必须拓宽业务领域,开发项目合作,要形成自己的品牌和特色。

    (四)专门网站

    这类网站属于特色型网站,网站定位非常明确,有营利型和公益型的,都有专营和主打的产品,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法律学术网站

    此类网站旨在对法学中的专门学科进行研究,主要是公益型网站。通常是由高校的法律学术机构建设,利用自身学术资源,将所研究领域的最近信息和学术动态进行交流。业内比较有影响有中国民商法律网、中国宪政网、经济法网、法律思想网、中国刑事法律网、中国诉讼法网、中评网、罗马法教研室等。

    以中国民商法律网(www.civillaw.com.cn)为例

    该网站是人民大学商事法学研究中心创办的,专业学术类型网站,以人大民商法教授所著的法学论文为主,理论价值很高。虽然也设置了动态报告、法规文献检索、图书、论坛等小栏目,但其发展宗旨不变。

    评论:定位非常明确、恰当,致力于学术的交流,偏重某重点法学学科的深入研究,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各项功能。此类网站在学术研究领域有很强的学术价值,对国内外学术界的沟通和借鉴都有重要意义。

    2.律师咨询类网站

    律师咨询类网站是为需要寻求法律帮助的人提供法律咨询及代理律师的中介网络平台,以律所、律师注册收费为其主要营利点方式,网站对普通公众的咨询和联系律师提供免费服务。做得比较好的网站包括找法网(www.findlaw.cn)、律商联讯(www.findalawyer.cn)、律师天下(www.lawfirm.com.cn)、华律网(www.66law.cn)、好律师网(www.haolawyer.com)等。

    以律师天下(www.lawfirm.com.cn)为例

    律师天下(www.lawfirm.com.cn)是由北大法律信息网新创办的,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的专门网站。主要定位于普通公众与律师的在线互动,打造案件委托代理的平台。主要栏目包括在线咨询、案件委托、律所、律师库、法规案例库、法律专题、法律人才等。

    评论:这类网站的客户群和着眼点在于吸引律所、律师及需要法律帮助的人群,同时辅助其他与律师业务有关的栏目及一些法律常识,使寻求帮助的人群能在网站上获取更多的实用信息。这类网站有很广泛的客户群,据统计,目前在我国中国律师从业人员达15.3万,律师事务所1.2万家,有如此庞大的群体支持,网站发展空间还是很大的。

    (五)法律培训网站

    法律教育培训类网站包括司法考试、学历教育(含本科和法律硕士)以及企业法律顾问培训等几类。随着近几年司法考试的蓬勃发展,与其相关的网站也逐渐成为法律教育培训类网站的主流,其中比较典型的包括中国司法考试网(www.sikao.com.cn)、万国司法培训(www.wanguoschool.net)、三校名师网(www.sanxiaomingshi.com)等,这些网站以提供有偿司法考试培训为主营业务,同时也提供大量的司考信息。

    以中国司法考试网(www.sikao.com.cn)为例

    该网站系国家司法考试研究委员会创办,主要经营有偿服务性质的网上课堂,除了具备常规栏目以外,还设有司考新闻(高层动态、专题报道)、休闲广场(法律幽默、人生哲理、文化绿舟)等特色栏目,如今已经逐渐成为司法考试类的权威网站。

    评论:此类网站发展到今天形成了以司法考试为主导,以其他类法律教育培训为辅助的结构特点,而且也是典型的商业类网站,提供有偿的网上课堂服务是主要的盈利形式,同时配合开办各种考试培训班,发售相关书籍和电子出版物,不但是培训组织自我宣传的平台,也是公众与培训组织交流的窗口。

    (六)法律论坛、博客网站

    法律论坛类网站是随着法律主流网站迅速发展起来的,比较有代表性的如天涯论坛的法律论坛(www.cache.tianya.cn)、司法考试论坛(www.sikao8.com)、北大法律信息网论坛(forum.chinalawinfo.com)、中国法院网的法治论坛http://bbs.chinacourt.org/等。尤其是随着博客地快速发展,此类的博客网站也相继面世,例如法律博客(正义网办)(www.fyfz.cn)、中国法院网法律博客(http://blog.chinacourt.org)、法律博客网(www.cnlawblog.com)等。

    以法律博客(www.fyfz.cn)为例

    该博客是正义网(《检察日报》)办的,以言论发布主体为依据划分了行政执法者、纪检监察人员、法官、法学院等若干栏目,同时还开辟了热点案例讨论,疑难问题解析,以及法律问题理性探讨等栏目,推荐了相当一批国内知名学者的个人博客链接,为法律工作者和法律爱好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

    评论:法律论坛、博客最能体现法律网站的交互性,在法律论坛、博客中,法律人可以进行交流,就法律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争鸣、探讨。其主要特点是内容新颖,言论环境相对宽松,更新速度快,尤其上述的几个网站更是如此,聚集了相当的人气,形成了一定的规模。这种法律交流模式将成为未来重要的交流形式之一。

    四、北大法律信息网介绍

    北大法律信息网是北大英华公司和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共同创办的大型法律综合网站,创立于1995年,是互联网上第一个中国法律网站。作为中国法律信息的领跑者,致力于为法律学术界、法律实务界和社会公众提供一个法律信息、知识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为法律求知者和求助者提供最权威、最全面、最体贴的服务。

    (一)发展策略

    1.公众和法律人提供各类法律信息服务为宗旨

    2.法学远程教育、法律信息和法律信息技术三大业务

    3.努力扩大法律信息服务领域、努力探索新的商业模式

    4.开拓法律信息多元化和增值加工业务

    5.开展法律信息领域的合作,希望能与政府、资源媒体等建立良好关系,实现法律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友情链接等多种合作模式

    (二)北大法宝特点

    北大法律信息网注重信息资源的丰富和整合,新推出"北大法宝"在线检索高端产品,在原有法规中心基础上,对内容和功能不断完善。

    1.与搜索引擎相比

    搜索引擎检索法规的局限性---得到众多重复结果,致使产生大量无用信息的堆砌。

    (1)搜索引擎的蜘蛛程序并不能抓取到互联网上所有内容,需要登录的数据库、动态数据库和拒绝蜘蛛程序的网站中的内容搜索引擎是无能为力的,据统计搜索引擎只能搜索到互联网上20%的内容;

    (2)搜索引擎连接的地址有时是无效的,许多法律网站因缺乏有效的盈利模式而关闭,另外有一些并不是直接连接到你所想要的内容;

    (3)搜索引擎的内容过于繁杂和重复,看到想要的文件到得到理想的结果需要大量时间筛选和点击尝试;

    (4)搜索引擎连接的网站不能保证是官方权威网站或是数据质量可靠的网站,对于使用法规类文件的客户,尤其是法律专业人士不能把搜索引擎作为重要的依靠;

    (5)只能使用内容关键词这一种检索途径,没有专业法规数据库拥有的多种专业检索手段,这些手段虽不常用但会在关键的时候发挥作用;

    (6)同样是关键词检索搜索引擎的结果的相关性不太集中或相去甚远。

    在专业法律数据库中得到的结果相关性极强并且不会重复,这些结果具有同样或更高的使用价值,如搜索法律时同时检索到的实施条例或司法解释等。

    2.北大法宝的特点

    1)北大法宝的法规信息优先选用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作为数据来源,并且所有数据都要通过校对程序,极大地实现法律的严肃性和文本可靠性;

    2)北大法宝中含有大量未在其他网站发布的法律信息。涵盖刊载法规信息的各类介质,包括各机关公报、政报和各种法规规章汇编,包括各部门和地方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备案法规;

    3)北大法宝是国内唯一围绕成文法法律适用提供多种关联信息功能的法规系统。

    (三)主要栏目

    北大法律信息网内容广泛,囊括了中、英文法律法规检索、法学文献、天问咨询、远程教育、法学论坛、司法考试、法律导航等等内容。在法律信息内容、功能、服务等方面不断汲取新的元素和新的成果,实现法律信息的多元化、法规来源的权威性、产品的高质量、功能的先进性,并为此继续努力探索。

    其中,"北大法宝在线检索"是新推出的栏目,新增《条文释义数据库》、《实务指南数据库》、《经典案例评析》、《法学教程》等内容,同时在功能上进一步研发,在法条联想基础上实现修订沿革、显示命中条款、多库检索等功能。

    结束语

    互联网世界变化日新月异,准确的发展前景很难预测,但作为法律网站总的趋势应当具备上述的特点,同时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法治型社会的建成,对综合类法律网站的需求会明显加大,一家真正能集法制新闻、法律学术、法律商务、法律服务和交互信息之大成,让网民轻松获取全面法律资讯和帮助的"法律门户"网站将成为今后的发展趋式。

    (本文是2006年7月在中国法学会召开的"法学法律网站建设与发展"座谈会上的发言提纲整理而成。特此感谢法学所图书馆田建设老师的指导与帮助) 

 

        
        
      首都法学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美法律信息与图书馆论坛(CAFLL)
      国家图书馆       美国法律图书馆学会(AALL)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图书馆       国际法律图书馆协会(IALL)       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

主管单位:中国法学会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法律网合作机制 技术支持: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
电话:010-82668266-152 传真:010-8266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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