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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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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化条件下推进司法公开的路径
            陈立斌 点击量:1708
上海市一中院
    

    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已逐步进入信息时代。信息技术给司法公开提供了新助力,也带来了新挑战,如何顺应信息时代变化,推进和深化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深化司法公开理念

    人民法院要根据信息时代的特点,革新司法公开理念、推进司法化公开实践,并注意处理好两组关系。

    (一)把司法公开与践行群众工作路线结合起来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抓手,有助于提升公众对司法工作的信心。

    1.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为民。要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民性,通过司法公开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强化司法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防止和克服旧有的衙门作风,主动与公众开展对话交流,做到重大问题不缺位、关键时刻不失语,通过透明、规范、亲民的司法工作树立司法权威、增进群众情感。例如,我院于2010年起在新民网、腾讯网等门户网站开通了官方微博,设“法律咨询”、“法院快讯”、“以案说法”等多个栏目,向社会公开司法信息,与公众开展积极互动,成效良好。

    2.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司法公开是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的重要载体,对实体公正也起到有力的监督和保障作用。在一些案件的处理中,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产生猜疑,部分原因在于司法信息不够及时、透明。在信息时代,人民法院要破除“怠于公开、选择公开”的陈旧理念,依法全程全面公开司法信息,促进和展现司法公正。例如,我院于2008年起,利用互联网平台,与媒体合作开展网络庭审直播,公众能够即时了解庭审信息并发表评论意见,至2013年12月,我院共开展网络庭审直播300余次,社会反响良好。

    (二)把司法公开与推进司法民主结合起来

    我国司法权属于人民,公开透明的司法环境,有利于人民法院保障公众权利、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推进司法民主。

    1.以司法公开保障当事人权利。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维护好当事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例如,我院于2009年8月自主研发了一站式、集约化的“在线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及社会公众提供网上立案、材料收转、庭审直播、文书公开、在线咨询等24项司法便民服务,被媒体称为我国首家“网络法院”。

    2以司法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信息时代,每一个新闻事件都可能在互联网上以极快的速度传播,并形成社会焦点。人民法院对焦点事件应对不及时、不妥当的,将可能导致社会负面评价,并损害司法公信。要改变以往“怕舆论、躲舆论”的思想,借助信息平台,主动发布工作信息、听取公众诉求、吸纳合理的意见建议,并适时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评判司法工作。

    二、创新司法公开方法

    信息技术发展给司法公开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要借助信息平台,挖掘司法公开深度、拓展司法公开广度,提升司法公开效果。

    (一)不断挖掘司法公开的深度

    信息时代,要主动丰富司法公开内涵、创新司法公开举措,形成符合时代特点的司法公开模式。

    1.丰富司法公开内涵。近十几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陆续部署了百余项司法公开改革措施,促进司法公开从单纯的庭审公开扩展到所有环节的公开,从传统静态的公开发展到全方位的公开。要严格落实各项司法公开措施,紧跟社会发展形势,不断丰富司法公开内涵。例如,我院根据上级法院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于2010年制定了《司法公开20条意见》、《司法公开全方位落实一百则》等文件,形成了“全流程、多维度、信息化、能动性”的司法公开模式,并于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称号。2013年,我院修订了司法公开一百则,根据实践需要提出了41项新举措,使司法公开与时俱进、长效开展。

    2.创新司法公开举措。信息时代,社会发展变化十分快速,人民法院要保持锐意进取的工作理念,合理创新司法公开举措,满足公众不断变化的要求和期待。例如,我院根据实际需要并借助信息技术创新开展了多项司法公开举措,立案公开中,研发了电脑自动分案系统,实行民、商事二审案件电脑分案制度;执行公开中,研发了执行接待信息预告系统,促进执行工作透明化。

    (二)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

    随着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不断丰富,人民法院也要突破传统的司法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司法公开新载体、新方式。

    1.建设司法公开新平台。要根据信息时代特点,建设并利用好法院网站、官方微博等自管网络平台,密切与公众的交流互动,主动为公众提供司法服务,提升司法工作质效。例如,我院于2007年底启用了远程审判系统,使当事人能在远程法庭参加庭审,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提升了审判效率,至2013年12月,我院共远程审判案件近2000件(次)。

    2.探索司法公开新方法。信息时代,公众期待更深入地了解司法工作,更平等地与人民法院开展交流。要丰富司法公开形式,利用座谈交流、案例研讨、沙龙活动等载体,探索与公众交流的新方式。例如,我院于2012年创办“法官沙龙”活动,至今已举办20期,邀请全市法院法官、公众代表参与讨论司法实践中的适法难题,增进全市法院间的共识、法院与社会间的互信,社会反响积极。

    三、完善司法公开机制

    为保障司法公开长效落实,要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培养,夯实司法公开基础;要完善协调管理机制,强化司法公开保障。

    (一)加强司法能力培养

    信息时代,公众对司法工作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对司法公正的评判标准也更加严格。要继续培养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为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奠定基础。

    1.着力培养法官审判技能。要帮助法官树立科学的司法理念,提高审判技能,提升庭审驾驭能力、法律思维能力、文书写作能力,以公开公正的工作成果提振公众对司法事业的信心。例如,我院鼓励法官在审判工作之余开展业务研究,并于2012年将全院法官当年编写的100篇案例评析编辑成册,出版了《2012年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例精选》一书,既促进了法官业务能力提升、也公开了案例工作成果,得到了广泛好评。

    2.着力提升法官群众工作能力。当前,人们的思想活动具有独立性、多变性、差异性等特点,要帮助法官增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才能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妥善处理案件。例如,我院于2013年在信访窗口设立了“青年法官服务岗”,组织青年法官轮流上岗接待来访群众,在实践中锻炼群众工作能力。

    (二)强化管理评估机制

    人民法院要在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方面狠下功夫,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评价机制、监督机制,保障司法公开深入开展。

    1.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司法公开涉及司法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有效协调不同部门的分工协作,对可由单个部门执行的措施,要明确责任部门、量化工作指标;对需要由多个部门共同执行的措施,要明确牵头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和共同责任机制;对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执行的措施,要提供人力、物力保障,为工作开展提供条件。

    2.建立科学的工作评价机制。目前,司法公开缺乏统一、科学的评价机制,人民法院还无法全面客观地评估司法公开制度。要探索建立科学的工作评价机制,评价机制要有监测功能,既能反映司法公开实际情况,也能反映公众真实感受;要有指引功能,既能对司法公开作出全面评价,也能帮助查摆司法公开缺漏,引领司法公开向内容实在、形式具体、成效明显的方向发展。

    3.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司法公开的生命力在于长效落实,要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加强对司法公开落实情况的督促跟踪,对违反司法公开规定的行为,督促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例如,2013年以来,我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司法公开专项检查工作,全面检查了2011年以来我院司法公开的落实情况,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确保司法公开可持续开展。

    原载《人民法院报》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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