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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初探
            于海涛等 点击量:2091
大海林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
建立检察信息化网络是新时期基层检察事业发展的需要,现就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问题谈一些浅见。
【关键字】
信息化建设;主要问题;建议
    

    随着最高检及省检察院相继发文指导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各基层检察院专线网、电子政务以及“三网合一”的政法信息通信网络都相继开展开来,办公、办案信息系统也得到了初步的应用与实践,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检察工作水平的提高。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基层检察机关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检察工作向更高的目标发展。在此,结合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实践,就基层检察院信息化重要性及其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对策谈一点初浅的认识。

    1.建立检察信息化网络是新时期基层检察事业发展的需要

    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进程就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办案效率、追求科学管理方式的过程。检察信息技术只有与检察业务紧密结合,才能体现其价值。随着检察机关各自局域网的逐渐建成与不断完善,实现信息量的增加与更广泛的通讯自由,资源共享,发挥网络潜力和资源共享优势,进行各级检察机关之间的联网,就成为检察信息化建设发展的迫切要求。

    基层检察院站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及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第一线,担负着繁重的任务。更要大力推进科技强检,坚持把科学技术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和主要手段,紧紧围绕“强办案、强监督、强管理”推进科技强检,加大信息化为重点的科技强检项目建设力度,提高检察人员的科技意识、素质和水平,推进检察科技事业运用,将现代科技手段转化为实际战斗力,不断推进基层检察院检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基层检察院科技强检要始终坚持面向检察业务,把攻克侦查、批捕、起诉、监督、预防等检察业务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重点科技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在每个环节都要最大限度地利用电子技术。全体检察人员要不断强化科技意识,重视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各个业务环节积极探索和实践,增强对检察科技的有效需求,促进检察科技工作的发展。对于网络共性设备与技术,要通过各种方式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信息资源,同时,也要积极促进检察科技资源与林区本地区信息的共享。尤其要积极建立同公安、法院、司法、监狱等相关部门联网,从中获取更多信息。这对于实现网上办案、调取证据,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都具有重要作用。

    2.基层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我院实际,以及一些基层检察院的情况,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资金问题,一些地区由于资金无法落实,基层院信息化建设有心无力。二是实际运用问题,对计算机的应用方面仅仅用于打字、文书编排、报表统计、文件点对点发送等信息网络技术较低层次的运用,对信息化范围及开展的意义认识不够,对如何用信息化促进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研究较少。三是思想认识问题,信息技术不能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重硬件配置,轻软件配套与应用。四是人才问题,缺乏专业人才,教育培训无坚持性,许多检察干警还不具备驾驭信息网络技术的素质,形成“懂电脑的不懂检察,懂检察的不懂电脑”尴尬局面,导致形成检察信息化网络建设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3.加强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3.1 抓住关键,加强领导

    虽然科技强检,加强信息化建设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但是还有不少同志甚至包括一些领导,在思想观念上对信息化建设存在误区,认为只须懂法就足以胜任检察工作的想法,还未真正意识到信息化建设对检察工作有着巨大推动作用。为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基层检察机关应在认真学习高检院及省检察院会议精神下,统一认识,始终坚持以科技手段推进检察工作,并专门成立“一把手工程”,由检察长亲自领导,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深入研究面临的问题,群策群力,解决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

    3.2 多举并行,吸引资金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高效能的现代化基础建设,必须要有足够的经费作保证,所涉及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来购置。基层检察机关要严格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规范、统一应用软件、统一管理,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力求建设规范有序、高效率,少投入高产出,不重复、不浪费,运转良好、快速、保密”的要求,解决信息化建设资金问题。

    首先,在原有局域网的基础上或硬件设施基础上进行网络连接和软件系统配置的建设,许多投资已经在各基层院局域网建设中完成了,如服务器,终端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办公办案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举报自动受理系统、审讯监控系统等硬件设备的基础投资,都已经在先期信息化建设中完成;各检察机关开展的信息技术专门人才的引进与培训、检察人员对计算机的普遍应用,提供了人力资源基础;互联网的应用和局域网的组建为检察信息网络化建设提供了技术实践基础。这些都为解决我院建设资金问题提供了可行方法,并节约不少资金。其次,积极向局党委、林业局领导请示汇报,力争将我院信息化建设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中来。再次主动向上级院反映我院实际情况,争取专项补助。最后,统筹开支,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做到该花的不省,不该花的一分部不花,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到刀刃上,想尽一切办法,节省宝贵、来之不易的建设资金。

    3.3 夯实基础,培养人才

    人才是发展信息化建设的最大问题,这项工作必须由具备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来完成。为此可以通过以下办法解决:一方面尊重、重视人才,大力引进技术人才,这就要求我们积极争取政策,筑巢引凤,把技术精、有责任心和热爱检察事业的信息技术人才充实到检察机关中来,并努力营造一个适合技术人员发展的空间,保证信息技术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有发展。另一方面,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在人才缺乏的情况下要自己培养人才,通过送出去请别人培养和请进来实战培养人才相结合的方式,克服困难,互帮互助,共同进步,推进检察队伍人才培养建设,服务检察信息化建设。

    3.4 扎实推进,注重应用

    当前信息化建设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我们要认真研究信息化建设的内容,多方面,全方位,跨越式发展信息化建设。

    一是要建立一个全国性法律、法规和最新司法解释的数据库查询功能的法律网站,建立健全检察人员和人民群众可实时、精确、有效的法律法规电子查询系统。

    二是设立检察机关统一、配套的案件管理网络系统。目前各级检察机关都已实现使用高检院下发的案件管理系统,使案件的法律流程在系统中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然而由于网络建设相对落后,统计和传输都不够及时,案件管理数据库在设置之初就缺乏共享功能,因此数据库的优越性和网络高速性潜力得不到充分发挥。此外,在软件系统设计运用中,还应当进一步考虑到,使用普遍运用的编程技术和软件,为实现今后的司法机关数据库的联网和对接做好准备。

    三是要设置全方位的信息查询子系统并且在各部门间实现共享。检察机关各部门都拥有自己的业务特点和信息资源,如果各自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建立各自的信息查询子系统,如起诉、批捕情况查询系统,监所部门羁押罪犯信息查询系统等,实现在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共享。

    四是加强网络舆情的掌控和应对引导,组织检察人员加强同网民的交流,注意通过互联网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引导网上舆论,实现与省检察门户网站的统一链接,将检察每户网站建设成为检察检察宣传、联系群众、检务公开、信息发布的平台,增强检察门户网站服务功能,使之具有征求意见、网上受理、在线交流、咨询问答、网上展览等功能,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不断扩大检察门户网站的辐射力和吸引力。

    总之,基层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信息时代这场社会生产方式和观念的根本性变革中,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面临机遇,也有挑战,我们要立足本地实际,严格按照贾春旺检察长提出的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的要求,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勤奋工作,狠抓落实,努力把信息化建设工作搞好、搞活、搞出成效,不断推动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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