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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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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议如何加强基层法院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
            曹向辉 点击量:4164
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加快法院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无纸化办公,是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更是审判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深入发展的客观需要。笔者认为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所要达到的目标是: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审判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多媒体办公系统,基本完成审判、办公和管理的网络化和自动化。实现从立案、审判、执行到归档等审判环节管理的电脑流程化,院领导随时可以浏览网络中的图文、数据,上下级法院间的请示、督办等各项工作也都可以通过网络传输,充分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要求。笔者通过对一个基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情况的调查,进而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关于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看法,希望通过利用现有的资源,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优势,更好地为司法审判服务。

    一、法院信息化系统基础条件情况的调查

    笔者以本院为对象,通过对现有的微机网络系统硬件设备、软件安装、人员素质以及网络互联等四个方面展开调查统计,基本情况如下:

    (一)微机普及率较高,硬件设施完备

    全院(包括法庭)共有微机设备82台,达到1人1台微机标准,微机普及使用率高。在这82台电脑中有全部安装xp操作系统。cup主频最低为p4、内存不低于256m、硬盘不低于40g,能够运行现有各种办公软件。另外,还配有复印机2台,扫描仪2台,彩色喷墨打印机1台,激光打印机13台,数码照相机1台,信息化建设硬件基础较好。

    (二)办公软件系统化低,使用效率不高

    1、缺少一套涵盖法院各部门工作的系统办公软件。目前,全院共安装了分别属于9个开发商的11套软件。主要有档案管理、司法统计、办公物资设备管理、人员系统资源管理、执行威慑系统等软件。存在的问题具体是:如果要完成一个案件流程时,用户要切换不同的系统,使用不方便。主要是操作者在使用不同开发商开发的软件时,面对不同的操作界面所产生的问题。让使用者在完成一系列工作时要分别切换到不同的系统、不同的界面,会使使用者感到很不方便。如:每件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归档和后期统计,都要涉及到案件流程软件、档案管理软件和执行信息库、司法统计软件等四个软件系统。这样使用者在操作时要进行不断地从这个界面进入另一个界面,不断重复劳动,同时也容易造成数据的混乱。比如在一起诉讼案件在审结后,需要录入案件流程信息,同时又要在司法统计软件中重新录入一部分内容,如案由、结案方式等。最后还要进入档案管理软件进行归档录入。造成了重复劳动。同时,如果有一步更新不及时,那么三方统计出的数据就不一致,又会出现数据混乱,导致工作效率降低的问题。

    2、有的软件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由于法院的“地方化”体制,在某些问题处理上具体要求也就各不相同了。并不是每一套软件的开发都是“量体裁衣”式的根据每一个使用者的需要来开发。使用者使用这样的软件时,只要使用软件的大部分功能或者主要部分的功能就可以了,剩余的部分就没用了,造成了浪费。如:档案管理文书版软件的使用初衷是通过建立以内容问题为索引,来完成文件的快速检索,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是通过建立以发文部门为索引,进行文件检索,并有许多功能不能使用,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

    3、数据共享不便,安全性不高。这些软件大多是在2000年左右投入使用的,当时配套网络技术还不成熟,即使经过若干次升级后,软件的版本依然单机版占大多数。在这11个软件中除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是联网的软件以外,余下的10个软件都是单机版软件。单机版的软件具有数据共享不便的问题,造成了现有的网络资源的浪费。如司法统计软件,全院各审判庭加上调研室共11个单位安装了该软件。由各庭科上报数据,调研室统一汇总。这样就产生如下的问题,如:院领导想要了解本月结案率的话,必须在全部报表上来后,再由调研室统计得出数据,自己空有联网微机却查不到数据的问题。又比如,安装软件部门的微机发生故障,所有备份文件丢失的话,那么整个数据都化成了乌有,只有“从头再来”了。

    4、部分软件售后服务跟不上。在这9个不同的软件开发商当中,部分开发商在技术、资金等方面基础比较薄弱,相应的售后服务没有跟上。一是有的软件在安装使用时没有对使用者进行系统的培训或培训资料不全。有的培训只对使用者进行了简单的培训,对软件的安装、维护等方面内容只是一带而过,培训不完善。二是对软件使用中出现的漏洞不进行及时修补。原来的档案管理软件是在win98系统下安装使用的,而如今的操作系统全是winxp系统,软件对系统不支持,这样就需要在一台机器上安装两个操作系统,在使用时不停地进行系统切换,非常不方便。三是在法律法规进行更改时没有对软件进行及时的升级。由于开发商的实力不强,在相关制度更改时,没有马上进行软件内容的迅速更新,造成与实际工作相脱节。如案件流程管理软件就是在新的案由规定实行后才进行升级的,在此期间录入系统的新案由就没法录入,就形成不必要的矛盾。

 (三)大部分使用者可熟练操作微机,但没有专职系统开发维护人员

    法院全体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操作程序,是系统高效运转的基本保证。在信息化建设中,人的因素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微机的普及,以及对一套办公软件较长的时间的使用,不断在实践中的摸索,法院绝大多数人员在微机的操作方面上达到了比较熟练的水平。由于信息化意识得到增强,办案、办公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了领导方式、工作方式的转变。

    但是由于专项培训经费不足等原因,法院基本上都是利用业余时间对法院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信息化建设培训,时间、经费、培训工具难以到位。目前,大部分基层法院无专门的技术人员,各庭科所安装的软件大多数由使用者进行维护,网络维护工作只靠办公室的有关人员维持,相关技术人员十分缺乏。

(四)完成了联网,但系统利用率不高、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除了乡下法庭的6台微机不具有与法院内部联网条件外,剩下的82台微机中有81台微机(1台涉密微机与全院网络物理隔离,不能上网)由四台24口交换机连接组成一个对等网,并通过一条10m光纤连入internet。基本上完成了本单位的计算机局域网络建设,实现了以“审判流程管理”为代表的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但是由于没有一套合适的信息化系统软件,现有的网络资源没有很好地开发利用。只是利用windows系统自带的“共享”功能实现简单的对等共享。在共享数据资料的时候,也进行了病毒的共享。在享受网络带来工作上的便利时,同时也受到了病毒的侵扰。如前一段没更换光纤时,每天都有掉线的情况,主要是由于个别微机中毒,网络数据堵塞,造成断网。反映出在实际使用中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问题。

    二、关于完善法院信息化系统的建议

    从整体上看,全国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还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院工作信息化的要求。就目前来看,我们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转变观念,提高对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认识

    认识上的误区影响了制约了网络建设的推广和应用的步伐,转变观念主要是决策者观念的转变,提高对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根本认识。

    在现阶段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种种问题,如:全国各级法院系统尚未形成完全统一的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应用软件低水平重复开发的现象依然存在,造成了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设发展不平衡,各地区存在很大差别;管理规范不一致,安全保密制度不健全。因而造成了部分决策者存在认识不到位的情况。有的认为是上级法院的事,自己完成网络建设,勉为其难;有的认为信息化建设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有畏难情绪;还有的感到信息化建设由于应用水平较低,认为是高消费,低效能,有没有一个样,建不建一个样;还有的认为,信息化建设由于保密措施不完善,容易发生问题,始终为安全问题担忧。要进一步统一大家的思想,尤其是各级法院领导同志的思想认识,要把这项工作看作是“一把手工程”、一项长期工程、一项必建工程,提高对加快信息化网络化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自觉从思想观念、管理方式等方面适应加快信息网络化发展的要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同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大力加强调研,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和管理,保证法院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进行。

(二)着眼长远,统一规划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和资金密集的系统工程,为确保系统发挥整体效益,必须从长远利益出发,统一规划。

    首先是完成统一的领导。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领导下,上级人民法院加强对下级人民法院网络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组织精干的管理队伍和技术队伍,落实信息化系统建设、运行、维护资金。
其次是遵守统一的标准。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相关技术规范①,作为各级法院信息网络化建设的指导性准则。各级人民法院在计算机信息化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各种技术标准,不得各行其是。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按照网络应用软件技术标准,在辖区内统一开发软件。
第三是做好各类数据资料的收集。现有的硬件设备可以保存大量的电子数据。按照正规化管理活动的要求,

    法院各项工作正逐步走向规范,所需数据也基本统一。因而,在目前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没有统一一套软件的实际情况来看,收集大量有用数据是必要可行的。而收集的内容,我认为只要是和工作有关的就都收集,在收集中做好分类保存,为日后的信息建设工作打好基础。

(三)加强人才的培养,建立三级开发维护体系

    人的素质是保证系统良好运行的重要条件。无论从目前信息化建设开发阶段来看还是从将来系统建成后运行维护角度来看,各级法院都需要一支既懂信息技术又熟悉法院工作的专业技术维护队伍,由专门的人员负责法院信息化的日常工作。由于各级法院的资金条件、技术水平各不相同,上级法院相对于下级法院各方面的优势总是要多一些,这样就形成了三级开发维护体系的基础条件。所谓三级开发维护体系,就是在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建立起一支由高级法院、中级法院以及基层法院的开发维护人员所组成的技术保障队伍。具体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完成本省信息化建设具体标准以及软件的开发与维护,并进行对下级法院维护人员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所辖较近地区法院的信息化建设的软件技术维护与开发;由各基层院完成本法院的信息化建设的软硬件具体维护工作。这样做的好处是合理利用有限的资金、技术以及人员资源,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开发与利用,同时又提供了信息化建设运行的技术保障。

(四)加大资金投入,提供必要保障

    在现有的管理体制下,资金的投入是制约各地方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

    信息化系统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和资金密集的系统工程,要想构建法院信息化系统,一定要有必要的资金保障。如必要的硬件设备购置更新、软件开发费用、人员培训费用等。现行的地方法院,财权、物权均受地方政府的管制,由地方政府掌握着财政权。各地经济发展存在不同,对法院系统的资金投入多少也就各不相同。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对不同的法院来说,困难度也是不同的。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筹集资金,一是上级法院给一部分,二是地方政府划拨一部分,三是自己筹集一部分,这样根据各地法院的不同条件,适当划分资金筹集比例,解决资金困难问题。
   
 (五)利用网络实现信息传递,提高工作效率

    在现阶段,我们要在现有的条件下合理利用微机网络资源,完成向无纸化的电子政务系统的过渡,不断提高现有的工作效率。

    各基层院、中级法院基本都联入了internet,对于要传输的部分文档:如信息简报、工作计划、工作汇报、工作报表等文件,具有流量小的特点,大部分只有几百k的大小,可以使用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传输。使用电子邮件的优点是速度快、可靠性高、节省资金。如向上级法院送一份6000字的工作计划。使用最方便电子传真方式传输大约需要6―7分钟的电话费、近3米的传真纸。与此同时存在普通的静电传真复印的文件大约一年后就会字迹淡化甚至失效的问题。如果使用电子邮件方式,需要传输文件大小是70k左右,如果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大约只需要几十分钟就会接收,接收后用打印机打印出来即可,几乎没有什么支出。使用打印机打出的文件资料的保存期限是相对很长的,不会出现短时间内字迹消失的问题。目前,各部门使用电子邮件传输文件的情况很多,提高了一定的工作效率。但同时,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我认为,在使用电子邮件传递信息的时候,尽量不要涉及密级文件,同时一定要安装杀毒软件,及时更新到最新版本。

 (六)建设法院系统信息资源库

    在现有的条件下,建设一个内容丰富实用的网上资源库,为各级法院干警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便捷的服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一方面解决了如何在局域网建成之后充分发挥网络应有的作用,大力提高工作效率的问题。同时为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数据资料与宝贵的经验。但是,网上资源库应该如何建设呢?

    一般有这样几种渠道。一是找专门的软件开发商开发,二是购买现成的软件资源库;三是搭建一个平台,自己积累。这几种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资源库的管理平台,全国内几乎还没有能相互支持的,都是各自为战,结果是俱败俱伤。笔者认为,从长远和现实来看,资源库的建设以第三种为最好。

    先不管能不能为其他资源库平台所支持,只要实用就好,而且这种资源库投资少,实用性强,较适合法院的工作的实际。目前,现成的大而全的资源库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寻找资源耗费较多精力,二是并不能拿来就可以用,大多数法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使用的最多的是一些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联系的内容,如上级法院工作文件、案例分析、调研课题、新出台的司法解释等,目的是能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大家需要与实际工作学结合紧密的简要内容。

    再一方面原因,大多数法官对一些法学名家的司法理念和思想是很认同的,但是却又感觉在实际应用中使用起来较困难,觉得与实际工作有距离、应用有困难。而对本地区的一些成功判例、调研成果却觉得更贴近实际工作,容易学习,也愿意学习、使用。这样,在建设资源库时,就可以只搭建一个平台,让法官们把自己较好的案例分析、调研文章等上传、共享,其他法院工作人员下载后,进行分析修改转为己用,这样对法官审判实践可以提供方便而又节省大量时间,还又能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最终达到提高司法质量的目的。所以资源库的建设应发动广大法院系统工作者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注释】
来源: www.chinaln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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