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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和信息资源实务分析
——以南通市为例
            司兵 点击量:5424
南通市司法局信息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改变政府职能等客观要求使得各级政府部门对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视度不断增加。以笔者所在单位南通市司法局为例,2010年正式组建信息处,以实现“数字司法”为目标,投入近千万元用于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但从目前网络和信息资源利用程度来看,统筹不足、信息孤岛、效率低下等情况仍比较突出,如何合理整合现有网络及系统,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动,构建高效的电子政务系统成为当前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南通市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和信息资源现状

    南通市司法行政系统相关工作目前主要通过省市电子政务内网和互联网(外网)运行,没有开通专网,通过内网运行的一是江苏省司法行政权力阳光系统。由江苏省司法厅开发,包括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系统重要业务系统,以及信息报送系统等综合系统,连接省市两级。二是南通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系统。由南通市政府开发,是江苏全省最早开发使用的权力公开运行系统。政府各组成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均在这套系统内运行,包括权力运行大厅、法制监督系统和纪检监察系统三个平台,仅在市一级层面运行。三是南通市司法局OA办公系统。由南通市司法局开发,用于实现市局内部办公自动化。仅在市局层面运行。四是南通市司法行政内网集群系统。由南通市司法局开发,用于市、县两级的文件传送、信息共享。通过外网运行的一是信息发布平台。包括南通律师网、公证网、法律援助网、普法网等网站、网页。主要用于发布动态信息和便民信息。二是内部管理平台。包括领导干部在线学法平台等,主要用于方便普法工作等涉及全市的工作。三是便民服务平台。包括法律援助的在线受理平台,律师诚信档案查询系统等。

    二、网络运用和信息共享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

    根据笔者日常工作接触了解,南通司法行政的信息化建设模式在全省有一定的代表性。构建了这样的网络和信息共享模式对整体工作的发展确实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一是办公自动化水平明显提高。信息报送系统、OA系统和内网集群系统畅通了省、市、县(市)区三级纵向上的信息共享,以及同级各部门横向上的信息流转。二是权力运行监督力度明显提高。省级业务条线的权力运行系统和全市层面块上的权力运行系统以及内部功能设置基本实现了权力运行的全监控。三是便民利民化程度明显提高。外网在线办理、查询、反馈等功能的设置使得一些重要的政府信息资源可以及时向群众开放,满足群众需要。

    在这些积极作用的同时,其负面作用及发展瓶颈也非常明显。一是统筹规划不足带来的资源浪费问题。在各地争先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背景下,信息化推行模式缺少统一的规划和统筹,而是采取各地先试点再推广的模式,因而出现了很多“试点”、“先行者”,例如南通是江苏省第一个开发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的城市,随后各地纷纷开发相关系统,而后省级开发系统。省级系统有的覆盖到市级,有的覆盖到县(市)区级,市级系统有的覆盖县(市)区级,有的仅在本级层面,导致整个系统覆盖网络错综复杂,不成体系,一方面重复投入,一方面又存在覆盖盲区。二是技术业务标准不统一带来的信息孤岛问题。由于缺乏系统、开放的标准体系,大量的电子公文、档案信息等被分别禁锢在近万种格式中,同时由于技术上编码不统一,信息交换不畅,信息流发生断裂。即便是有些数据完成了交换,也因为难以进行整理和比对,达不到数据交换后应有的效果,导致了“信息孤岛”的形成和泛滥。三是部门本位主义带来的效率低下问题。有些部门仍存在利益和本位思想,缺乏全局观念和共享意识,习惯独立作战。以目前工作实际来看,各部、委、办、局有独立的信息系统,独立的数据库,独立开发的应用软件和用户界面,完全是独立的体系,严重阻碍了彼此间的信息流通、更新和共享。例如南通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和江苏司法行政阳关权力系统涉及业务方面的内容是完全一致的,但分别设置了不同的流程,互相不提供数据接口,但各部门运行情况均纳入年终考核,导致了人力精力的极大浪费。四是内外网物理隔离带来的数据交换问题。各级政府推进政务公开,权力透明,但权力内网平台运行,而内外网完全隔离的模式决定了政务、权力无法实现向广大群众的及时公开,决定了信息共享的缺乏。理想化的模式应当是群众可以实时看到某一事项流转的节点信息,目前大多信息公开采取的是内网采集数据,再刻盘到外网上录入,无法实现全方位全实时,在数据量大的时候,信息公开更难实现。

    三、进一步整合共享网络和信息资源的对策思考

    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整合独立分散的政府网络和信息,提高网络的利用效率和资源的共享程度已经成为电子政务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实务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在下面几个方面进行探索和改进。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应当降低目前分散的、部门独享的系统的地位,采取由上而下,逐级理顺的方式,由政府出面组织协调,明确电子政务的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相对统一的较高层的包括电子政务在内的信息应用平台,逐层推进扩展,最大限度实现系统资源共享重用和互操作,畅通数据交换和程序连接。二是统一业务标准。标准的不统一严重影响信息资源和开发利用以及整合能力,国家应先行制定强制性的电子政务技术和业务标准,研制电子政府数据与安全标准、建立统一的网络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分类体系,各条件或各市在此基础上,在子业务系统开发上,统一平台、统一标准、明确大集中概念,规范数据采集、开发和应用,加快形成覆盖全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规范统一、功能完备的信息化应用体系。三是注重流程再造。跳出本位主义和部门利益,在部门内系统内流程再造的基础上,推动更大范围的流程整合再造,从逐步消除小孤岛到逐步消除大孤岛,从而推动政府服务的全方位无缝对接,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在目前的工作实务中,需要更加注重的是一方面是横向间即同级各部门之间、上级业务部门和同级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问题,要从逻辑上打破政府机关条块分割的行政划分,采取多部门协作流程,提供“一站式”政府服务。另一方面是政府内部信息共享和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之间的问题,要以公众需求为中心,整合政府内部信息资源,加大信息公开的意识统一和思想保障,从根本上实现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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