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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时代法律信息服务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发布日期:2018-05-16
  点击量:3217

  2018年5月11日,“智能时代法律信息服务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成功举办。该会议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主办,北京市法学会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协办。来自北京市法学会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会员、国内高校法学院院长、图书馆馆长、法学期刊主编等15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嘉宾就“智能时代法律信息服务”进行了深入有效地研讨。

  本次会议由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副总经理唐世亮先生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先生代表主办方致辞。王锡锌副院长表示,作为北大120周年校庆的系列活动之一,本次研讨的话题在各领域都受到重视。近年来,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北京大学法律图书馆、人工智能研究院整合各方力量持续对于智能时代的法律信息服务进行研究。王锡锌副院长同时对图书馆如何向电子化、智能化转型,以及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应用分享了自己的思考,并认为针对如何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进行法律信息服务转型的问题,法律界的同仁们逐渐从有初步的想法探索出了具体的办法,希望通过本次会议的讨论形成了更为系统、有效的观点和章法。

  北京大学法律图书馆馆长、北京市法学会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志红老师代表协办方致辞。陈志红馆长对莅临本次会议的同仁表示欢迎,并对各方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她指出,成立于2010年的北京市法学会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是国内第一个地区性的法律信息行业化研究组织,该研究会致力于促进法律信息服务的经验交流和学术活动。她认为,专业化的法律信息服务需要借助不断更新的新技术,更需要有优质的信息资源产品和服务提供方:“北大法宝”拥有优质的资源、前瞻的眼光、远大的使命,在专业领域不断的深耕细作,成为对行业有引领作用的法律信息服务品牌,是法律工作离不开的伙伴。陈馆长希望在本次会议中,来自各界的法律专业人士,能够从不同的视角进行观点交流和思想碰撞,能够对法律信息服务行业体系的不同维度产生新的影响,获取更多的领悟,建立新的合作,推动法律信息服务领域的创新发展。

  北京大学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研究中心副主任赵晓海先生代表承办方致辞。赵晓海先生欢迎大家参加北京大学120周年校庆系列学术交流研讨活动。我们一直遵循从“用户中来到用户中去”,多年来的想法很多由用户提出,为用户做出更好的服务。起初从法律法规数据库到案例数据库,发展到理论研究包括法理学理论、部门法理论等,促进我们开始和法学期刊合作。从艰难起步到现在合作167种期刊,包括65种核心期刊。我们得以在现代大数据领域和法规、案例、学术进行顺利衔接,离不开期刊界、法学界的各位老师的大力支持。未来智能技术在立法和行政执法平台的应用也将起到重要作用。最后,赵晓海先生对合作伙伴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伟文盛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介绍,回顾了多年合作奋斗的历程,并欢迎来自法律大家庭的各界人士共展鸿鹄之志、共享燕雀之乐。

  《政治与法律》主编徐澜波先生以“人工智能体进入法律关系主体的路径和步骤”做主题发言。首先法律关系具备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从自然角度看,带智能的物体,并且有一定的思维,构成人工智能体。人工智能体有思维能力、运算能力、发展能力,但是很抽象,能力有多少如何分类没有定数。从法律关系主体要素的角度,他认为现在的人工智能体不能称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立法上不需要以法律关系主体对待。人工智能体的自然属性要素,进入法律关系主体的要素不成熟,仅是理论研究,不需要承担责任,没有对现实的法律产生认知力。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吴韬先生以“与算法相关的竞争法问题”做主题发言。他认为目前在人工智能领域相关法律是很前沿的,问题的发展趋势有共识,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在人类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上有很大影响,进而对新技术的出现提出了很大需求。首先,竞争法学界对人工智能竞争法对算法关注最早、行动也最多。其次,对经营者的市场地位的影响,评估一个企业是否有市场支配地位,数据也是重大的考量因素。最后,算法是最核心领域。通过对Uber案例和谷歌案例的介绍,讲解了算法的合谋和算法的滥用。

  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晓海先生以“因法律,得智能,以服务”做主题发言。赵晓海先生从内容和客户体验两方面提出了“北大法宝”未来的发展模式,同时对“北大法宝”各库及内容体系进行介绍。目前“北大法宝”拥有200多万法律法规、4000多万司法案例、200本期刊、2万多篇英文文件,打造了第一套检索阅读图书,是国内唯一一家每日翻译的数据库,也在打造人工智能法律翻译平台。他指出“北大法宝”构建了法律院校、法律图书馆、法律实务界基础法律查明工作,受到人大法工委、法制办的认可。未来将更加注重内容的广度、覆盖度及专业度。继而着重介绍了法宝智能产品,对智能立法、智能司法系统进行了详细的展示。有内容才有智能,智能与服务相关联。今后将在智能合同、在线签署、在线存证等更多的领域进行研究和开发。“北大法宝”将继续秉持“爱法律有未来”的信念,致力于为法律人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中外法学》主编王锡锌先生以“学术、实务与传播:网络时代学术期刊的表达与传播策略”做主题发言。他主要论述了学术和实务的关系,学术生产的内容的传播效果应该如何评价以及应对立法、知识生产方面处理理论和学术现实问题的平衡;应当借助大数据、算法来更好配置学术生产要素和资源。王锡锌先生认为目前期刊的影响因子算法比较简单,对人文、社科方面是否有不合理的评价,期刊影响因子有其必要性但不能过度引用。过度引用影响因子会产生学术研究的道德性危机和期刊之间产生相互引用的同盟,这是非常大的主观操纵问题。

  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长霍瑞娟女士以“新业态环境下的图书馆事业”做主题发言。她从全国各类型图书馆数量调查、图书馆社会职能定位的社会环境分析和业态发展对图书馆社会职能定位的挑战三方面对法律信息服务进行了分析总结。

  《法律科学》副主编杨建军先生以“智能时代法学期刊的使命”做主题发言。从人工智能与法律之间的关联、智能技术和法律伦理、人工智能发展中的限制性规则、智能时代下国家和个人的权利和权力的关系四方面对人工智能的法律大环境进行了阐述。他指出,人工智能的发展与社会发展、法律发展密切关联。人工智能的飞速进步需要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伦理。在人工智能的大背景下,法学期刊应该关注人工智能发展的技术、人工智能产业引发的法律问题、人工智能产品引发的法律责任问题、人工智能法律伦理问题、人类安全问题等。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寿平先生以“智能科技时代法学教育的新发展”做主题发言。他指出法律+科技的交叉融合是法学教育在智能科技时代的新选择,但是不同学校有不同的学科特点和优势,各学校应该有自身不同的培养方式。可以肯定的是,法律+科技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是新时代对法律人才的必然要求,法律+科技的法学教育模式应该是“双一流”背景下法学人才培养改革的一个选择。

  北大英华公司副总经理何远琼女士以“让知产更智慧——人工智能时代的知产数据分析和知识产权保护”做主题发言。她从知产大数据智能分析的愿景和困境出发、着重介绍了知产大数据智能分析的尝试和结果,最后总结了知产大数据智能分析的探索和意义。数据分析、法律要点、热点推送、比较法律和机构指南是IP法宝的五大核心栏目。未来IP法宝将致力于法律要点智能分析、智能关联、知产案例智能分析、自定义分析、知产报告自定义分析等智能化应用。

  国家图书馆立法决策部副主任白云峰先生以“新时代图书馆决策咨询服务概述”做主题发言。他从何为决策咨询、决策咨询的作用和意义切入,而后对图书馆决策咨询服务、图书馆开展决策咨询服务的条件及优势、图书馆决策咨询服务用户群体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他认为图书馆在把握用户意向、系统分析需求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图书馆过去长期以来的工作习惯于守株待兔,要转被动为主动,预设政府决策服务需求,策划推出服务产品。政府立法与决策者熟悉法律制定与司法实践,但对于决策信息组织与整合不熟悉,图书馆员既了解法律又熟悉文献信息加工,应更多参与其中。

  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副主任郭叶女士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司法应用年度比较分析报告(2011-2017)”做主题发言。她通过以“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裁判文书为数据源,对2011-2017年指导性案例的司法应用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的总体情况、发布情况、应用情况三方面进行阐述,总体体现民事类指导案例发布总量第一且知识产权类指导案例上升明显;甘肃省和贵州省首次成为指导性案例来源;应用案例数量逐年递增,累计应用数量占累计发布数量三分之二;应用案由以侵权和合同纠纷为主;应用主体呈多样化,以上诉人和法官为主;应用地域首次覆盖全国范围且以粤浙鲁豫苏为主;遴选过指导性案例的地域更加重视应用;对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更具指导意义;二审和一审程序均连续7年有应用案例;历年以裁判要点为主,兼顾基本案情和裁判理由;法官隐性援引居多,法官主动援引参照率高等特点。最后,对“北大法宝”新上线的“指导性案例实证应用库”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该库涵盖“两高”指导性案例的最新发布情况,多角度分析并对应用结果做了细分,支持多项聚类和筛选的复合检索,指导性案例与应用案例多方位关联,应用案例与相似案例关联。

  大会下午围绕“智能时代法律期刊的发展”和“智能时代法学教育的发展”召开了主题沙龙。与谈嘉宾分别从多角度进行了阐述。

  首先围绕“智能时代法学期刊的发展” 这一主题展开热烈讨论。由《东方法学》副主编吴以扬先生主持。吴以扬先生对法学期刊在智能时代运用人工智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人工智能法制建设、保持期刊影响力和活力进行了阐述。《东方法学》杂志2018年第3期以专刊的形式对人工智能进行探索。然而,人工智能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司法实务、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算法以及歧视、侵犯公民隐私等问题有待于拓荒性研究。

  《清华法学》编辑部主任徐雨衡副编审讲述了目前期刊编校中的困境。她对人工智能满怀期许,但同时也表示机器人目前暂时无法替代人进行编审工作。她指出《清华法学》的办刊理念严谨,对新兴的领域倾向于先反思、再进行理性的思考,所以暂时还未发表过人工智能相关文章。但是,她对《东方法学》人工智能专刊给予了极大的肯定。她认为人与机器人的区别在于人更加有情怀更有创造性,而法学研究不仅是科学同时也是艺术。另外,人工智能还需要很长的发展进程,好的智能总是需要人工来创造、来推进、来维护。目前,期刊大数据以及编辑手稿尚未达到完全开放和资源共享的程度,所以,我们距离真正的人工智能还很遥远。她认为人工智能只是一项技术。未来社会,人工智能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多大的作用,这将取决于我们如何驾驭它,以及我们在制度设计上给它多大的空间。未来社会,编辑不会被机器人取代,相反在人工智能的逼迫下,编辑将成为更高的学术品鉴家和学术组织者。

  《环球法律评论》副主任姚佳女士认为目前尚无人定义AI技术,人工智能主要是讨论一种算法,但法学人和技术人看法可能会不一样。从为学术界服务角度出发,法学刊物来说主要传播学术思想,用思想影响别人。目前传统学科如民法、刑法等方面,还不太明确人工智能如何应用。

  《中国应用法学》编辑部主任钟莉女士指出人工智能带来非常多困惑,对法学人和期刊人的冲击非常大。知识生产到编辑到入库的流程中人工智能有很大的冲击力,但未来期刊仍将会存在下去。期刊界也在积极对待人工智能,保持开放性、独立性和中立性的思考。《中国应用法学》推出了“智慧法院”专栏,以期引领大家积极对待人工智能。

  《西部法律评论》编辑部主任、《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编辑高成军先生认为目前真正懂法律和人工智能的人还是比较少的。人工智能对法学期刊的影响主要为:数字出版、审校流程、网上一体化、大数据分析以及作者群体。法学期刊需有自己的操守和思想性。

  《法律适用》副主编吕芳女士指出《法律适用》是一本以法官作为读者群和作者群的杂志,应打破原有规矩重新创新。大数据积累的人工智能发展无法预测未来是什么,但是这一个创新的时代,新IT时代将解决人类智力不对称的问题。对创新而言,法院已经站在前列,如互联网法院。不仅贴合网络空间的管辖权等政治上的需求,还可以解决案多人少的困境。下一步需要进行理论化的研究杂志如何帮助法官创新,贡献司法知识。

  《金融法苑》洪艳蓉主编认为互联网金融时代已经来临,《金融法苑》也曾用众筹的方式来办刊。法学期刊承载着法律专家的智力共识,人工智能可以替代简单劳动,打破边界限制。我们面对作者、读者、编辑及社会公众、国家群体等不同角色,利用互联网及人工智能思维线上办刊、线上阅读、线上推广,可以更好地选择主题、集结优秀的作者、打造法学智库、形成行业共识,凝聚社会力量、提升整体价值。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陈夏红副编审认为人工智能时代对期刊来讲内容上主题更加丰富、形式上更加多元化、工作上更加便捷。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方式拥抱人工智能带来的利益。

  自由发言环节,四位与会嘉宾就“智能时代法律期刊的发展”这一主题进行发言。

  《知识产权》编辑部李芬莲主任认为人工智能跟知识产权息息相关。机器人不是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不能成为法律上的创作人。他创作出来的作品没有情感,很难定义。如果赋予他情感和思想表达,那么独创性标准是否区别规定以及最终权利的归属问题有待研究。机器人在策划和审稿阶段不能取代编者。在传播方面,传播手段和传播方式也有人工智能所不能及的地方。同时,机器人可以成为读者,按照法律关系来说,他还是一个客体。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思想战线》副主编罗刚先生对热点话题约稿组稿的问题进行分析。他指出做杂志不要为了影响因子而盲目追逐热点,作为一本综合刊物需要以反思和认知的方式进行考量。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常务主编秦卫波先生指出对学术期刊来说,应当关注学术热点。当下新领域出现时,不仅为了影响因子,更是为新出现事物将来的法律规制做一些前沿性的研究。在新媒体及技术性上的手段应用也更加依赖于“北大法宝”这样优质的平台为年轻人提供支撑。

  《南海法学》编辑王强强先生认为人工智能时代应该引用一些新的思维方式,做一些前瞻性的思考。从弱人工智能时代到强人工智能时代转变中,法律需要规制性的引导,把它向有利于促进我们生活、生产、工作的方向转变。

  其次,围绕“智能时代法学教育的发展” 这一主题展开热烈讨论。该环节由北大法学院副教授江溯先生主持。他提到,对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持怀疑态度的人士可以通过阅读《大数据时代》《人工智能》《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法律职业的未来》三本书来更好的理解一般意义上的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科技将怎样影响我们的法律职业和法律教育。从人工智能的规划上,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应用目前主要是智慧法院及人工智能政策法律规范的体系两方面。他指出,人工智能在法律大数据和科技的结合中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人工智能对法律教育来讲,一方面对传统法律教育的目标产生影响,未来不仅需要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更需要培养兼具法律和科技背景的新型法律人(如法律知识工程师)来开发更好的智能产品,以便为传统法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需要在法律教育方法上进行调整,以培养逻辑推理能力,为法律教育加入数据和算法思维。最后,他提出法学教育未来一定要以需求为目标,以产业界、法律服务业和职业趋势为导向,搭建法律与产业界紧密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

  北京化工大学系主任薛长礼先生认为智能时代对于人才培养需要观念的转变,核心是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培养模式。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培养复合型人才,把法学和具体的科技知识结合起来。同时,应当打破校际和国际的边界。在教学内容上,未来的教学会发生更新和转变。在教学方法上,传统以课堂为中心的传授式教学将面临智能时代的挑战。对学生的培养更多侧重能力培养,不再是单一模式,需要多元化的转变。

  北京林业大学法学系副主任杨朝霞先生通过法学体系需要以科学作为基础和支撑,法学学位体系模式可以借鉴国外的模式,法学专业的学科体系有必要成立科技学科,法学教育的课程体系是否开设科技概论,法学网络教育模式的产生、法学研究的对象以及使命六个问题探讨人工智能对法学教育的影响。

  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副教授徐扬先生认为法科学生需要提高科技素养。智能时代法学教育很多方面都是相通的,如区块链涉及到的数据可追踪、不可篡改等。法学教育不再是单纯教授法律法规、法学理论,必须融入科学技术和科学理念,现有条件下只有文科学生学习法律,在智能时代是会有所欠缺,还是需要有交叉学科的基础。从大范围来说,清华大学、北大光华都成立的区块链相关的实验室。从教育角度来说很难摆脱金融、资本的影响,在教学中是面临的实际情况。

  北京市法学会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党总支书记兼副馆长乔占学先生指出人工智能是法学教育不可回避的必然阶段,人工智能2017年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法学教育需要跟随国家政策。每一个发展时代对法学教育都有冲击,都需要面对,法学教育必须融合并创新。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教育包括法学的教学、科研和具体实践。无论何种职业,法律信息的查询都离不开智能化联想检索。对于法学教育总体来讲是一种方法和手段,最终由人来运用,需要一流的师资、学生和信息服务提供者。

  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副总经理唐世亮先生在会议最后进行总结致辞。他表示这是一场法律信息学术交流的思想盛宴。大家围绕“智能时代法律信息服务”这一主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我们还处于人工智能时代的起步阶段,未来我们所有法律人仍需要努力和奋斗。“北大法宝”会一如既往的陪同大家共同进步,以开放、包容的心态顺应人工智能的发展、紧跟智能时代的步伐。最后,宣布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感谢各位嘉宾的莅临。

  智能时代正在引领未来科技的新浪潮,法律服务行业将迎来全新挑战,“智能检索平台”被越来越多应用在法律服务当中。本次研讨会作为北大校庆120周年系列活动中之一,邀请了国内高校法学院院长、图书馆馆长、北京市法学会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会员、法学期刊杂志主编等法律相关人员,围绕“智能时代法律信息服务”这一主题通过不同视角搭建沟通与对话、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加深对智能时代法律信息服务的认识,进而共同推动国内法律信息事业的发展。(报道选自北大法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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