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关于我们 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 法律信息研究 中外法律图书馆 法学文献与检索 政府信息公开 法律图书馆导航 法律法学网导航
馆藏特色研究
法律图书馆业务
法律图书馆研究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外法律图书馆 > 法律图书馆研究
法律图书馆研究
暂无下载资料

 浅谈高校法律资料室如何为教学科研服务
            叶元生 点击量:5837
(北京大学法学院图书馆)
    
长期以来,对高等院校法律专业资料室的工作,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认识,系资料室只是图书馆的分馆,只是在业务范围和基本任务方面有所侧重。也就是说,系资料室的基本任务就是为本专业各门课程的教学和科研收集、积累、提供专业图书馆资料,资料室藏书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资料室工作好坏的标准。认为只有这样才算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这种观念,长期被用来作为系资料室工作的指导思想。我们认为,上述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法律专业资料室的建设和发展,更不能满足当前的教学和科研的需要。那么,高等院校法律专业资料室如何为教学科研服务呢?下面谈一点我们的认识和作法。
    一、法律专业资料室的任务
    高等院校的首要任务是为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专门人才。那么作为高校工作
内容之一的专业资料室也不能脱离这一目标,资料工作应该也必须紧紧围绕这个中心任务而
开展工作,以服从和服务于这一中心任务为宗旨。就目前法律专业资料室的工作内容看,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图书报刊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阅览、借阅和资料文献等工作,第二个方面,针对本专业的内容、特点及对资料的需求编制专题文献索引和专题资料。第一个方面的工作属于管理方面的内容,第二个方面的工作主要是对文献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再加工、再创造的工作。这两个方面的工作都应兼顾,但应有主有次.根据国家教委所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中关于资料室工作重点是进行与本系有关的专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开展文献情报服务的精神,我们认为,应当以第二个方面作为法律专业资料室的工作重点,使资料室逐步由过去的管理型走向管理加研究型.
    二、加强专业资料室的服务职能
    在以往的工作中,由于我们的思想观念设有转变,工作中仍然延续老一套,只管守摊和借借还还,总是处于被动服务局面。现在由于我们的认识提高了,观念转变了,开始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我们认为,在教学科研工作中,专业参考资料工作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料工作虽然不处于一线,但它和教学科研有最直接、最密切的联系。在高校开设的课程中,就某一门课而言,教材也许只有一本或几本,但作为这门课的专业参考资料,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内容上都远比教材丰富的多。专业参考资料是对教材必不可少的重要补充和完善。正因为专业参考资料所处的地位,我们认为,必须要加强专业资料室的服务职能。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应当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针对本专业的内容、特点及对资料的要求,编制书目索引及专题资料等,供教学科研使用,以方便和满足广大教师和学生对资料的需求。
    三、几点做法
    1.期刊的利用。期刊报道的是最新情报信息,具有快、新的特点,通过期刊可使读者及时了解与自己专业有关的研究动态及发展方向。我们抓住期刊特点,新刊一到,马上对刊物中的文章分别按专题进行整理,每月出一期按学科分类的专题目录索引和按学科分类的论文文章,这样做,节省了读者的时间,使读者在较短的时间里,了解和掌握当前学术界的新观点、新动向和新成果。
    2.信息周报。我室现订阅报纸70多种,期刊200多种,每天有专人从报刊中挑选法律方面的信息和法规,及时剪贴、复印,每周出一期,使读者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较多的信息量。
    3.编制书目。我们根据每位任课教师提供的教材和参考书目,结合大学各年级学生的学
习情况,分别编制《XX课程学习参考书目》,为大学生学习提供了方便。另外,每个月出一期当月新书目录,供读者及时了解馆藏情况。
    4.开设法学检索课。随着科技的进步发展和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法学情报检索课越来
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学习法学情报检索的目的不仅在于掌握检索方法本身,而且更重要的目的在于运用科学的检索方法获取丰富的法学知识与信息,增强情报意识,培养自学与科研能力,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我们准备先开专题讲座课,然后过渡到选修课。
    总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飞跃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将不断地发展和完善。高校的教学、科研事业也会更加兴旺发达,随之而来对专业资料建设也会提出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不断在实践中摸索和完善服务功能,使法律专业资料室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
        
        
      首都法学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美法律信息与图书馆论坛(CAFLL)
      国家图书馆       美国法律图书馆学会(AALL)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图书馆       国际法律图书馆协会(IALL)       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

主管单位:中国法学会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法律网合作机制 技术支持: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
电话:010-82668266-152 传真:010-82668268
加入收藏 | 本站首页 | 联系我们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