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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管理
            吴伯庆 点击量:7347
香港金茂律师事务所
    

  人类即将进入21世纪。 21世纪是一个信息的时代。 作为法律服务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如何适应信息时代,将信息转化为知识,转化为服务的工具,显得尤为重要。 律师事务所如何采集信息、传递信息、共享信息,使信息成为事务所的财富,使事务所及其律师站在法律服务的制高点,这是每一个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十分注重的问题。

    一、人和信息是律师事务所的最重要的资源

    律师事务所是人合组织而不是资合公司。律师事务所的价值并不体现在有形资产上面,也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具体资产数额、所有者权益上面。律师事务所的价值,体现在人、体现在律师和律师所拥有的知识上面,这已成为大家的共识。

    构成事务所最重要的资源的另一个方面是信息。信息的交流、处理和传递,是最普遍的人类活动。人和信息被称为智力资本。律师事务所的最基本的活动,正是体现在律师通过采集信息、运用信息,作出决策,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人们在了解、分析比较优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时,不难发现凡是在每一领域有所作为的律师,对这一领域的信息是掌握得比较充分并应用自如的;凡是在每一领域法律服务领先的、市场占有份额大的律师事务所,必定是在该领域信息渠道畅通、信息来源广泛,信息使用频率最高、最得当的律师事务所。由此可见,信息的收集、传递、共享、使用,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成功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信息掌握充分,信息使用得当,则事半功倍。信息是一种不可低估的重要资源。

    二、影响律师事务所发展的主要信息

    信息时代的特点就是信息量大、信息变化速度快。作为一个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可能获得所有信息、掌握所有信息,更不可能使用所有信息。 作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对其生存和发展起着关键作用的信息是与律师行业、律师业务相关的信息。

    1.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律师离开法律、法规和政策,寸步难行。人们称律师是吃法律饭的。人们称颂律师是法律专家。而现实却常常使律师很困惑,甚至很尴尬。有些政策规章,明明已经出台,却往往拿不到,不知道,这在非诉讼业务领域尤其明显。然而,也有不少专业律师事务所,在其专业领域方方面面,信息渠道通畅,不仅在新规章发布时能及时掌握,而且往往在制定此类规章时,早已介入,参与草拟、修改。这些事务所之所以能“领先一步”,是与他们的重视信息采集工作分不开的。

    2。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变化。中国正在改革,经济变革必然带来资源的重新配置,利益的重新调整,权利的重新分配,法律关系的重新变更,由此产生许多新的法律问题,需要提供新的法律服务。 作为常规的法律服务市场,也是流动变化的。如刑事犯罪方面,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在招投标、承发包过程中产生了新的犯罪形态;随着金融证券业的发展,过去很少发生的金融犯罪、证券犯罪也会产生;随着信息本身的发展,在这个领域新类型犯罪亦有所抬头。如果一位刑事辩护律师,从未听说过金融诈骗,不知道利用高科技作案是怎么回事,一旦面对此类案件时,将是很难适应的。同样,在经济、金融、贸易法律服务市场上,作为一名公司法、企业法律师,如果对被人们称为律师法律服务业务“第三次浪潮”的资产重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收购、股权换股份、资产置换、净资产零收购等等都不甚了解,将是很难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另一方面,即使你在某一领域有了相当的知识,但你不知道客户在哪里,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者在何方,你的知识也只是“孤芳自赏”的死知识,只有拥有灵通的法律服务市场需求信息,你的“本事”才有用武之地。有关事务所本身的信息。对律师事务所自身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是律师事务所信息管理的重要方面。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自身的发展,由自身的状况和条件所决定。

    3。 律师同行业信息。这类信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现状和服务产品。某一地区事务所的现状如何?各事务所律师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如何?律师的法律服务产品有几个方面、多少种类?该服务品种在法律服务市场中占有率是多少?发展前景如何?哪一个服务产品是本所最好的服务产品?法律服务市场和同行的认知程度怎样?

    (2)能力和地位。事务所在法律服务市场上的表现如何?其能力和水平是一流、二流抑或三流?在法律服务市场中事务所总的地位怎样,在一个地区的几百家事务所中,可以排在前10位,还是前100位,也许是在最后几位?在某一法律服务品种上,有多少事务所在做相同的业务,哪一家做得最好?本事务所与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差距在什么地方(是市场占有率、还是服务质量)?改变这种状况的办法有哪些?是增加人员还是提高现有人员的素质,还是两者同时并举? 总之,对律师事务所在本地区、全国乃至世界同行业中的能力、服务“产品”、所处地位,应时时加以考察、搜集,才能全面掌握。

    三、信息采集技术

    明确了律师事务所应当重视的主要信息的范围,如何用较低的成本、较快的速度获得如此丰富的信息呢? 使用现代通信工具,英特网、电子信箱、法律软件包、法律法规库等是必须使用的。 阅读报刊,收听新闻。有的律师工作忙,没有时间读书、看报,往往是一心办案,书报不沾边。其实,这样做视野越来越小,路子越走越窄。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如果你时常收集某一领域的动态、案例、信息,你就能掌握这一时期该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变化,就能适时调整你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适应这一变化的状况。

    与有关机关及行业部门适时沟通。律师事务所要获得充分的信息,尤其想在“第一”时间获得有关机关的信息,如立法、制订规章的新动态,必须与你所提供服务的“产品”相关、相近行业保持经常的沟通,建立良好的信息传递机制,使该部门有了这方面的动态,就能立即传递给你。

    事务所自身信息的整理。重视事务所本身信息,这是最实在的。律师处在“各自为战”、“孤军奋战”的状况,相互之间沟通极少,同一类业务分头摸索,信息资源浪费。

    律师事务所要与兄弟所多多沟通,不能总认为各事务所同样的业务、同样办案。事实上,各事务所,千差万别,要通过沟通产生比较,通过比较产生进步。

    因此,通过交流、沟通,常常收集事务所本身信息;通过相互了解、学习,熟悉同行业发展水平,使身边的信息资源“活”起来。

    四、信息的传递与共享

    信息流动才有价值。如何把纷繁的资料,经过整理、加工、选择,转化成为有用的信息,并迅速传递,使全所律师共享,这是律师事务所信息管理的出发点,也是归宿点。 律师事务所重视信息的收集当然重要,而律师事务所的信息传递、交流、共享、运用更重要。 面对面的交流。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可以也应当组织律师进行信息交流。这种交流应当是多方面、多层次、全方位的。每季度至少一次。信息交流主要有:

    事务所能力、地位、目标。律师事务所业务能力如何,在本地区律师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事务所近一二年的发展目标,达到这个目标应当采取的措施。

    事务所的客户、服务“产品”。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产品”有哪些?近期有哪些新服务特点和领域?与本所服务“产品”相关的律师有哪些主要客户及目标客户? 客户的需求和期望是什么?客户对本所服务是否满意?

    法律、法规及规章的信息。

    事务所财务状况的信息。

    事务所的日常事务安排的信息。

    从事同一服务“产品”的其他律师事务所的业绩信息等等。

    律师个人电脑联网。律师个人电脑普及是必须的。律师事务所个人间电脑联网,是业务资料、信息共享的必然途径,是充分利用信息资源的好办法,也是提高律师业务水平、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办案效率的重要措施。这对具备一定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尤为重要。

    多种形式的临时交流。通过律师会议交流以及电脑联网,有一定的局限性。有些有时效性的新闻信息往往成为过时的“旧闻”,因此,律师事务所还应当建立多渠道、多方式的交流信息的机制,律师之间养成经常相互通气、共享信息的良好氛围。有了新的信息,通过电话联系、当面交谈等形式及时与其他律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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