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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智能技术在法院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
            袁博 点击量:3058
郑州铁路中级法院
【摘要】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开始逐渐在人们的日常生活被广泛的应用,而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人工智能技术也开始逐渐应用于许多工作场合以及以下社会基础设施当中。随着法院化建设的不断成熟,人工智能技术在法院当中的建设已经越来越成熟,在法院信息化建设当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加强法院信息化工作,将人工智能运用于法院信息化建设是提高法院工作效率,更好、更快的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基本要求,也是法院自身发展和顺应信息时代的本质要求。当前我国的人工智能在信息化建设当中还存在一些常见问题。同样,在法院建设当中也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克服解决。本文针对人工智能技术在法院信息化建设当中的应用,提出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在法院信息化建设当中的问题以及进行相关的原因分析,希望能够更好的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法院信息化建设当中的应用。
【关键字】
人工智能技术;法院建设;信息建设
    

  前言

  网络时代,信息几乎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各大机关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提高工作效率、构建更为完善的信息体系的重要基础,信息建设的完善能够有效的保护信息安全以及促进不同部门的信息交流,能够更好的适应新环境的变化。法院作为社会基础部门当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之一,其工作效率以及与其他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关系到办事效率,关系到人们对公检法部门工作的满意程度。因此,建设行之有效的信息化体系对法院来说极为重要。然而现有的法院信息化体系当中存在传统信息检索当中存在的信息过载、信息模糊、信息安全保障不足等等各方面的问题急需解决。

  1、人工智能在法院信息化建设当中的必要性

  1.1  促使法院审判公开

  对法院来说,最能够提高人们对法院工作的信赖程度的方式就是进行法院政务的适当公开,能够有利于法院的长远的发展。而法院审务公开则需要依赖于信息化体系的构建。当前我国的法院办理案件最怕的就是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种案件的大量存在使得公众对法院工作的公平性、合理性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怀疑,造成我国法院开展相关工作相对困难。而随着人工智能在法院信息化建设逐渐被应用,案件承办法官、书记员、开庭日期等等,都直接由计算机直接生成,改变了以往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大量存在的问题,提高了断案的科学性。此外,随着人工智能的引入,信息系统的数据分析能力和资料档案的归档能力都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同时还能够全程记录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能够让审判过程被完整的记录在案,增加了审务公开和审务透明度,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有着重大作用。

  1.2  提升审判效率

  众所周知,司法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平是社会公平的生命线,保证司法公平是保证社会公平最基本的步骤。同时,在注重司法公平的同时,还必须注重法院工作的效率,要保证案件准确、科学、及时的被审理,要知道迟到的正义也是不完美的正义,司法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因此,在法院工作当中必须注重效率性。法院的信息建设能够有效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随着人工智能的引入,能够很大程度上实现法院办公的智能化,自动化办公能够很大程度上提高工作效率,尤其是随着自动化办公设备的引入,从案件的立案到提交证据以及开庭到最后的结案的整个过程都会由计算机登记在案,能够很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还能够降低日常工作成本。当然,一些有条件的地区,还会对设置相关的提示器,会提示相关工作人员注重效率,注重时间观念,减少案件拖延情况的发生。

  1.3  促使法院办案流程规范化

  人工智能技术的引入,能够让法院日常工作更为规范,首先是在人工智能系统的安排下,计算机会将所有的案件所需要的流程、步骤进行划分让每个案件都根据法定流程在进行,能够很大程度上减少人为操作当中的不规范甚至是违规操作的情况的出现。另一方面,是人工智能系统的引入,能够改变传统的法院信息系统当中静态管理的模式,让案件审理成为一个动态模式,能够对每一个案件的每一个流程全方位的进行监督、管理,避免了所有案件在操作过程当中所有当事人可能存在的操作不规范的问题。与此同时,法官还能够通过这一完善的动态体系来查询任何一个案件当中的任何一个步骤相关当事人的信息情况,能够对案件进行更为全方位的了解。

  1.4  提升法院服务性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引入,法院的对外信息公开程度也逐渐推广开来,随着网站建设、评价体系等等一系列信息建设体系的建成,人们可以通过更多的渠道对法院工作进行了解、评价。这使得法院这一为人民服务的基础部门开始走下“神坛”,让更多人民群众能够了解,能够提高人们对于法院建设的满意度。

  2 、法院信息化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引入,当前法院信息化建设已经有了一定成果,但是当前我国的法院信息化建设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没有解决。人工智能在法院信息化建设应用当中的问题的主要方面还是在信息搜索方面。一般来说,当前运用于信息检索的引擎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将网站进行分类处理,主要采用树状图的方式将不同的网站进行分类、归纳,再对不同的网站进行一些简单的描述。第二种是采用全文检索方式,这种方式主要的处理对象是文字,也就是对文档进行由文字到文档内容的检索。一般来说,第一种网站分类的检索方式,比较简洁,但是又过于简洁,在法院信息系统当中这件检索模式通常会造成没有全面的介绍,而人们在登录检索时很难找到所需要的内容,同时很难找到内部更为重要的一些信息,也可能造成信息的丢失。而第二种检索方式能够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只要出现关键词就能够将相应的内容全部检索推送出来,但是这也造成了信息混乱,造成了一种很不直观的感受,让大众在进行检索的过程当中可能会受到一些干扰信息的影响。除此之外,我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当中人才队伍不足、便民体系建设不完善等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当前法院信息化建设当中依然比较突出,在人工智能技术引入的过程当中还需要我们去积极克服。

  3 、人工智能技术在法院信息化建设当中的应用

  人工智能,顾名思义就是让机器人拥有人脑所能够从事的一些行为,像人脑一样能够进行学习、联想、计算、判断等等思维活动,以此来解决原本只有人类才能够解决的一系列复杂问题。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法院信息化建设主要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应用:

  3.1  信息过滤技术的应用

  信息过滤一般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方面是信息检索技术当中的信息过滤,传统上一般称之为信息过滤,例如在搜索过程当中的引擎过滤、数据的深度挖掘等等,这一方面在法院信息化体系当中的应用相对比较少。另一方面也是法院信息化建设当中常见的一种过滤方式,也就是关于网络安全的过滤。在人工智能技术引入的基础之上,能够对文档进行智识别,对文档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与此同时,能够减少网络管理在进行网络维护的过程当中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进行文档筛选,能够减少过滤系统的负担,同时又能够很好的起到保护信息系统的作用。

  3.2  远程审判系统

  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到法院工作当中,能够为远程审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随着社会法制建设的发展,需要进行远程审判的案件近年来不断出现,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引入,能够使得法院的信息系统建设更为稳定,能够保证远程审判的顺利进行,能够满足司法程序的需要以及人民群众的客观需求。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在法院日常工作当中的不断推广,使得信息系统越来越智能化,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审判过程当中的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网络信息科技时代,信息建设几乎已经成为当前所有社会部门都必须进行的工作,而法院作为我国社会司法机关当中最为“门面”的部门,在法院建设当中进行信息化建设几乎已经是必然要求。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成熟,我国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在各大社会部门工作当中的应用越来越频繁,尽管法院信息系统建设当中引入人工智能技术还存在一些小问题,但这不是我们停止前进的理由,我们必须不断加大人工智能技术投入,不断的加强信息投入,更好的建设法院日常工作,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本文原载《行业与应用安全》

【参考文献】
[1] 贺倩.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研究[J].现代电信科技,2016.
[2] 陈亮.人工智能技术在智慧档案馆建设中的应用初探--以太仓市档案馆为例[J].档案与建设,2016.
[3] 吕进来.人工智能技术在信息检索中的应用[J].山西电子技术,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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