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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及副省级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咨询服务现状调查
            金朝阳 点击量:2633
哈尔滨市图书馆
【摘要】
通过调查分析全国省级及副省级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咨询的开展时间、人员编制、服务品牌以及资金投入等几个方面的现状,得出建立立法决策服务协作机制,共建全国省级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协作平台能极大提升图书馆对各级政府的立法决策服务水平。
【关键字】
省级公共图书馆;副省级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咨询服务;现状调查
    

    图书馆服务工作始终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有其不同的服务方式立法决策服务就是一项为国家的立法决策提供文献支持。以参考咨询工作为核心内容,同时还涉及到图书馆服务各个领域的综合性的新型服务方式。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1]。国家图书馆首开先河,1998年成立了立法决策服务部,为中央国家机关立法决策服务。国家图书馆不但很好地履行了一个国家级综合性研究图书馆的职能,也因此在中国图书馆界开创了一种全新的服务模式而引起业界的高度关注和仿效。

    2010年12月26日在国家图书馆第一次召开了《全国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研讨会》形成了《全国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合作共识》一文,就建立有效信息沟通和联系机制、共建全国省级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协作平台,建立人才培养机制提出了倡议[2]。在这种大环境下公共图书馆为政府机关立法与决策服务已成为其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工作之一。

    1.省级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的意义

    1.1开展省级公共图书馆为地方立法决策咨询服务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世界各国家图书馆为政府决策机构提供服务由来已久,特别是美国、日本和韩国的国家(国立)图书馆,在履行为国家立法机构和政府服务的职责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些国家的地方性公共图书馆也承担起为当地的政府部门提供相关的立法决策咨询服务,在这样的大趋势下,作为我国的省级公共图书馆,也应该为地方立法、决策提供更优质的咨询服务。首先是要全面、合理、准确及时的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了解与立法决策相关的信息、资料、情报和国外的相关法律,充分利用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势和现代化的网络手段,承担起为地方立法决策咨询服务的重要职责。

    1.2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保障

    省级公共图书馆为地方立法决策咨询服务工作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保障。开展省级公共图书馆为地方政府立法决策咨询服务工作,使咨询服务工作进入省级人大、政府决策层,为省级人大、政府的立法、行政决策等工作直接及时地提供咨询服务,使地方立法、行政决策和管理更加科学,从而促进地方科学立法和政府依法行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在开展地方立法和管理各项事业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中,更好地体现党和人民的意志,为新战略的发展提供法律保证。

    1.3扩大公共图书馆为地方党政机关服务网络的途径

    开展省级公共图书馆为地方立法决策咨询服务工作,是宣传图书馆、扩大公共图书馆为地方党政机关服务网络的途径。

    目前,地方政府部门利用省级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为自己工作服务的意识淡薄,他们获取信息的途径主要是依靠本单位的信息服务系统。其次是通过行政手段下发公文的形式从下属单位或相关部门获取等方式。其信息利用、传递与掌握有很大的局限性,而省级公共图书馆的文献资源优势和多年形成的参考咨询服务力量可以弥补政府部门信息需求的不足,但是地方政府部门对省级公共图书馆深层次的文献咨询服务却不甚了解,利用信息资源的程度很低,究其原因就是省级公共图书馆对自身职能的宣传力度不够,主动联系、建立并维持工作网络的意识不强[3]。

    因此省级公共图书馆应走进地方政府部门,了解其信息服务部门的现状及对信息服务的需求。通过各种途径宣传自己的服务内容,展现自己的服务能力和质量,并依据各部门不同的状况与需求,采取形式多样的服务方式,扩大服务面拓展服务领域,提供积极、主动的服务,进而形成省级公共图书馆为地方政府部门信息服务的网络。

    2.省级及副省级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咨询现状调查

    2011年12月12日,笔者参加了全国省级公共图书馆决策咨询服务理论与实务培训班。在为期5天的学习之余,和全国36个省级、副省级图书馆的60位同仁们进行了座谈与交流,并对各馆开展决策咨询服务的现状进行了调查。

    在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图书馆都开展了决策咨询服务,很多公共图书馆已经把这项工作作为了常规性工作,还有一小部分图书馆不定期地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笔者选取了10个已经开展了决策咨询服务的省级及副省级公共图书馆,就开展服务时间、人员编制、服务品牌、资金投入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现状调查。

    2.1开展决策咨询服务时间

    在调查中了解到,各省级及副省级公共图书馆虽然没有像国家图书馆那样,建立专门的立法决策咨询服务部门;但在参考咨询或信息服务部门开展了相应的咨询服务工作。开展时间见表1。

    2.2开展决策咨询服务的人员编制

    根据调查,各省级及副省级公共图书馆开展的决策咨询服务的人员数量不尽相同,主要还是参考咨询人员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同时人员的数量与开展服务工作的数量有着密切的关系。人员编制见表2。

    2.3决策咨询服务品牌

    在调查中了解到国家图书馆立法决策咨询服务品牌,主要有以下几个:《两会服务》、国家图书馆部委分馆、立法决策服务平台、信息专报、部级领导干部历史文化讲座等等。虽然各省级及副省级公共图书馆开展决策咨询服务没有象国家图书馆开展的服务那么丰富,但也各具特色。服务品牌见表3。

    2.4资金投入

    各省级、副省级公共图书馆在开展决策咨询服务中,无论是编辑出版内部刊物;还是为两会、专题服务,都相应的需要资金的支持。总体来看开展这项工作比较早的经济发达地区的公共图书馆资金的投入较多。在这些公共图书馆中,作为一项常规性的服务工作,甚至还有专项资金。各馆的资金投入见表4。

    结论

    通过对省级及副省级公共图书馆决策咨询服务现状的调查,可以看出地方性的公共图书馆到目前为止,都相应的开展了决策咨询服务。很多公共图书馆无论从服务开展时间、服务人员数量、提供服务品牌、甚至是资金投入都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由此可见,国家图书馆在《全国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合作共识》中:提出的建立立法决策服务协作机制、共建全国省级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协作平台、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体现了“共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而能规范立法决策服务工作,整体提升图书馆对各级政府的立法决策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王磊,卢海燕.国家图书馆立法与决策服务十年历程回顾与思考[J].国家图书馆学刊,2008,(1).
[2]全国公共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合作共识[J].国家图书馆学刊,2011,(1).
[3]张曙光.为国家立法决策服务的现状与改进[J].国家图书馆学刊,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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