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各大图书馆,尤其是高校图书馆为保证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对信息资源的需求,购买了大量电子资源,但在数据库的使用过程中也发生了许多非法使用情。2005年12月15日中科院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发出、收到数据库商发来的中科院单位因过量下载被关闭IP的通知。[1]2009年3月11日北京青年报报道:由于相继发生部分读者使用自动下载工具过量下载数据,美国化学学会数据库(ACS)的数据库商对国图提出严重警告,并封掉了IP地址。国外数据库商在与国图的使用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单位时间内的下载量,国图也明确告知过读者。但个别读者对下载规定视而不见,近3个月中相继发生4起过量下载。[2]这些事件的发生不得不使我们关注数据库的合理使用问题,图书馆在合理使用数据库的管理中,应当履行哪些职责成为需要研究的课题。笔者认为图书馆在合理使用数据库的管理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提醒读者合理使用数据库
合理使用是指作品著作权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且不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一种制度。[3]科技文化是在继承原有知识基础上的不断创新和发展的结果,为保护公众对知识获取的需要,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专有权利进行了合理限制,规定合理使用数据库是合法的行为,并明确规定合理使用的范围。
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6条第7条规定,合理使用的范围包括“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为报道时事新闻;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等等方面”上述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引用、复制、翻译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不得出版发行,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济利益、合理使用的目的在于鼓励作品的创新,推动科学文化的发展。
图书馆作为数据库的公共使用者应提醒私人使用者合理使用数据库资源,例如:哈工大图书馆在其公告栏里发出有关数据库资源合理使用的通知,告知读者本校购买或试用的数据库,仅限于本校校园网使用,为尊重并维护原作者和出版者的知识产权利益,要求校园网用户在使用数据库时,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并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则。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进行下载本馆购买或试用的电子资源,更不能使用软件工具批量下载;严禁将校园网数据库的合法使用权限,如账号、密码等提供给其他非合法用户使用,严禁私设代理供非合法用户使用;严禁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非合法用户以及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4]按照《CSDL随易通网络数据库合理使用声明》的规定,对网络数据库的如下操作属于合理使用:对网络数据库进行检索;阅读检索结果(文摘索引记录或全文文章,下同);打印检索结果;下载检索结果存储在自己个人计算机上;将检索结果传送到自己的电子邮件信箱里;承担使用单位正常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授权用户,可以将作为教学参考资料的少量检索结果下载,并组织到供本使用单位教学使用的课程参考资料包中,置于内部网络中的安全计算机上,供选修特定课程的研究生在该课程进行期间通过内部网络进行阅读。[5]
实际上,数据库提供商严禁非法使用的行为主要是指:不得超出使用范围,不得恶意下载或批量下载数据,不得将数据随意散发或者用于商业目的。为此,图书馆可以将《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以及CSDL制定的合理使用网络数据库的有关规定张贴在图书馆的墙上或在电脑上显示,时刻提醒读者遵守我国知识产权法,遵守CSDL制定的合理使用网络数据库的有关规定,营造一个合理使用数据库的氛围,提高读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我国网络建设的健康发展。
2.对合理使用数据库进行监控
高校图书馆为保证教学人员、学生对网络数据库资源的正常使用,应对下列侵犯网络数据库商知识产权。超出了合理使用范围的行为进行监控并予以制止:
(1)对文摘索引数据库中某一时间段某一学科领域或某一类型的数据记录进行批量下载;
(2)对全文数据库中某种期刊(或会议录)或它们中一期或者多期的全部文章进行下载;
(3)利用类似netants的批量下载工具对网络数据库进行自动检索和下载;
(4)把存储于个人计算机的用于个人研究或学习的资料以公共方式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
(5)把课程参考资料包中的用于特定课程教学的资料以公共方式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
(6)设置代理服务器为非授权用户提供服务;(7)在使用用户名和口令的情况下,有意将自己的用户名和口令在相关人员中散发或通过公共途径公布;
(8)直接利用网络数据库对非授权单位提供系统的服务;
(9)直接利用网络数据库进行商业服务或支持商业服务;
(10)直接利用网络数据库内容汇编生成二次产品,提供公共或商业服务。
3.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图书馆对于超出合理使用范围,侵犯网络数据库商知识产权的行为,如果不及时处理,势必会助长批量下载数据或将数据用于任何商业或其他营利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蔓延,因此,图书馆一旦发现不合理使用情况,应停止违规IP地址的使用,必要时给予通报,并交有关部门做出处理。处理流程可以参考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基本处理流程:首先对不合理使用行为发出警告通知或者IP地址被封的通知,违规单位根据收到的不合理使用时段的使用日志,必须对该行为进行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下载数据等进行如下处理:
(1)删除用以进行不合理使用的软件,删除不合理使用获得的文献。
(2)对直接行为人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在一段时间内取消使用权利。取消使用特定资源的权利行政处分等。在非常严重、尤其是屡教不改、造成重大损失时,采取行政处分(注意:如果侵权行为非常严重,资源提供商有诉之法律的权利)。
(3)对使用环境进行整顿,加强合理使用宣传和教育。包括:检查所有可以使用被侵权资源的计算机,防止类似情况存在和发生;如果是因为设置问题,需要重新配置有关设备和网络;加强宣传和教育,公开不合理使用处理结果等。
(4)成员单位向国科图提交情况调查和处理结果报告。
(5)国科图收到成员单位报告后,转发资源提供商并要求其尽快(或限时)恢复服务。服务恢复通知或不能恢复服务的情况说明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相关成员单位。
(6)国科图保存成员单位发生不合理使用情况的调查和处理报告。
虽然在网络空间“合理使用”的范围难以控制,图书馆很难禁止使用者将校园网数据库的合法使用权限,如账号、密码等提供给其他非合法用户使用或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非合法用户以及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但是,如果各个图书馆在合理使用数据库的管理中真正负起责任,对于提高读者的版权保护意识,增强自律意识会有一定帮助并产生一定的效果,违反合理使用的行为也会越来越少。
(备注:本文原载《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9年第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