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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网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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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媒体技术在高等法学教学中的应用
——合同法学习网站设计
            幸红 点击量:2354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
【摘要】
互联网的发展与应用引起教育思想、教学观念、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和方法的变化,对新世纪法学教育改革产生重大影响。以合同法学习网站设计为例,说明在高等法学教学中应用多媒体技术,对克服传统法学教学中的局限性和拓展法学教学空间的重要意义。
【关键字】
法学教育;学习网站;网站设计
    

    中国法学教育的规模在近20年来得到了飞速的扩大,但质量并没有得到同速上升。在21世纪法律全球化和信息技术革命的背景下,利用多媒体进行法学教学是提高我国法学教学质量的必然选择。

    一、建立合同法学习网站的意义

    以严格之方法,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富有创新精神及善于适应时代需要的法律人才。法学课程内容庞杂,博大精深,要掌握法律的根本性问题,绝非轻而易举,许多学生反映入门难。多媒体网络教学系统具有时空性、灵活性、内容丰富性、教学形式新颖性、对象广泛性、传输快捷性以及开放性、自主性、共享性、交互性等特点。可突破传统教学模式的限制,充分利用优化的教育资源,在教学方法不受时空条件的约束的情况下,实现传统法学教育无法实现的协作学习和个性化教育。借助多媒体技术,可将典型案例采用现成的教学录像,将抽象理论简化为符号、图形,将复杂的程序法案内容演示为动画,配于解说;将大量背景知识、相关国内外法律、法规及最新动态信息刻制于光盘、软盘等,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和整体教育水平。

    合同法作为调整交易关系、维护交易秩序的法律,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学一直是全国高等法学院校的主干课和必修课。合同法具有实践性强,应用面广的特点。近几年,我国社会生活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许多合同案件反映出来的新问题,审判和仲裁实务积累的宝贵经验,若干法律的颁行,新的司法解释的出台,民商法学习研究的深入,在现有的传统教学模式下,有限的教学课时里,根本不可能将合同法的丰富内容呈现给学生,也不能满足学生对本专题深入学习、进一步研究的欲望。合同法学习网站通过围绕合同法专题进行详细而深入的资源建设,利用网站组织学习者对该专题进行全面学习,并使用所提供的资源,在创设的情境下分析信息,利用信息,培养学习者的观察、思维能力。合同法学习网站的本质是一种基于网络资源的研究性学习系统,通过在网络学习环境中,向学习者提供协作学习交流工具和大量的专题学习资源。

    合同法学习网站的建立,将以其丰富的表现力、强大的交互性,增加学生感性知识,可达到活跃课堂气氛,改变以往粉笔加黑板枯燥无味的课堂教学模式,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学效果,充分发挥学生学习效能,培养学生定性、定量分析能力和实践运用能力,为课堂教学、司法实践、法律的宣传教育拓展了平台。基于我们近十几年积累的教学、科研和各省、市、自治区法院、仲裁庭的调研活动的相关成果,不断总结网上教学法的同时,充分利用第一线的教学信息与广阔的互联网教学资料,综合本课程特色,将合同法的认识理论化、系统化,立足于中国国情,广泛借鉴、吸收各国的学说、判例的最新发展,明确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思想。合同法专题学习网站建立,将作为高等法学院校本科生、研究生学习合同法理论知识和心得的交流园地;作为法学专业人才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课件;专业教师网上就合同法前沿、热点问题以及疑难案例研究和探讨的平台;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良师益友;法院、仲裁机关依法裁判,促进司法公正,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的有力工具。其知识内容涉及法学教育的主干课程:《法理学》、《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商法》,《国际私法》、《仲裁法》、《外国民商法》等。合同法学习网站的建立将对高等法学的教育与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合同法学习网站现状分析

    由于我国继承了大陆法系的成文法传统,合同法中的许多基本的法律规范、法律理论是法学专业学生将来工作中处理各种复杂法律问题需要掌握和运用的知识。由于传统合同法知识的讲授,基本都是用语言描述,往往较为枯燥和抽象,难于调动学生兴趣和积极性,而且传递信息量非常有限,而合同法教学需要大量的信息,不仅需要大量的法规、案例和法学理论,还需要具备相关的哲学、社会学、经济学、逻辑学等方面背景知识,如此大的信息量仅靠传统的单一的口头讲授传递显然难于胜任。合同法教学方法存在的弊端具体表现在:(1)由于现行课程设计是以讲授书本理论为主要内容,许多教师容易“照本宣科”,以理论资料介绍、分析和评价立法和学术观点,而忽视分析研究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实际经验,造成理论与实际的脱节;(2)由于灌输式教学方法形式呆板、僵化,内容抽象、枯燥,忽视正常教学期间的分析和思考,从而抑制了课堂上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影响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3)学生在接受一段时间的传统法学教育后,虽然对法学理论上的问题有一定理解和把握,但大多缺乏实际工作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迅速进入角色,需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来熟悉和掌握从事实际工作的本领。

    多媒体技术运用一定程度上可以克服上述的不足。近年来,各省有关法律教育网站、网页陆续建立,对合同法条文的准确理解、新制度的把握与适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中较为著名的法律网站有:法律教育网(http//www.ch-inalawedu.com)、法律之星)法律网址(http//www.hao123.com)、中国网络法律咨询站点(http//www.chinaweblaw.)等。

    综观已有的法律教育网站,普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主要为应试服务,配合课堂教学提供课程辅导、练习与题库,其他专业性、知识性栏目仅作为点缀;(2)涉及科目较广,无法细致深入;(3)栏目繁杂,组织欠条理,内容泛泛;(4)以文本信息为主,未发挥计算机多媒体辅助教学优势;(5)缺乏交互功能。少部分运用数据库技术网站内容单一,功能较差,页面杂乱,画面粗糙,不利于合同法专题知识的学习和适应形势的发展的需要。所以,创建新型合同法教学模式,重塑--教师角色,充当学习的引导者和协助者。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互动,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激发学生主动学习与积极探求知识的兴趣与能力,是合同法学习网站将解决的主要问题。合同法学习网站设计将体现如下特色:(1)小而精,学习内容相对固定,围绕选定主题,不贪大求全;(2)内容详细深入,探索空间大,不泛泛而谈;(3)交互性强,有动态资源库,学习者的参与性强;(4)有理想的协作学习、自主学习、研究学习空间。

    三、合同法学习网站实施方案

    (一)研究与改革的内容

    合同法学习网站建立的目的是改变合同法传统学习方法,实现远程教学中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双向交流,使学生的个性化学习得到充分的体现,由被动学习转向主动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基于我们近十几年的教学、科研成果,开发合同法专题学习网站,主要解决如下几个问题:(1)开展合同法相关理论的学习和研究;(2)系统介绍合同法基本知识;(3)研究分析适用合同法中重大疑难问题;(4)常见18种合同的签订与实施策略;(5)相关知识的测试。

    因此,合同法网站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必学的结构化知识展示:展示学习合同法相关的结构化知识,把学习合同法课程内容相关的文本、图形、图像、动态资料等知识结构化重组。可建立课件库、图片库、录像库案例库等。知识点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合同法总论(包括合同与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成立、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释等)。

    第二部分为合同法分论(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

    2.扩展性学习资源:将与合同法学习相关的学习素材资源进行搜集管理,包括学习工具和相关资源网站连接。

    3.网上协商讨论:根据学习专题,构建网上协商讨论,答疑指导和远程讨论区域。重点探讨合同法重大疑难问题(包括当前适用合同法中的热点、前沿问题研究探讨)。

    4.网上自我评价:收集与合同法学习专题相关的思考性问题,形成性练习和总结性考查的评测资料,使学习者能进行网上自我学习评价。

    (二)实施方法

    1.运行环境:校园网、城域网、INTERNET、单机(IE5.0浏览)。

    2.开发工具。

    (1)采用符合省统一标准的管理平台。用Dreamweaver等以HTML方式建立网站架构及专题学习内容。用动态语言ASP及SQL数据库技术构建网站专题资源及在线评价模块。

    (2)素材处理。用Photoshop,CorelDraw,Fireworks等处理图形。用Flash,GIF Animator等制作动画。视频主要采用AVI视频格式和RM,ASF格式的视频流,用Premiere,Re-al produce,Media Encoder处理视频和视频流。音频主要采用WAVE,MP3,格式文件。用Sound Forge,Cool Edit pro等处理音频。

【参考文献】
[1]赵海燕:多媒体技术与高校法学课堂教学改革[J],电化教育研究,2003,(3).
[2]蔡帼芬:中国网络教育发展分析[J],现代传播,2000,(4).
[3]万维网:上教育新思路[N],电脑报,1999-31-27.
[4]谢幼如:高等学校网络课程开发[J],电化教育研究,2000,(8).
[5]潘克明:现代教育技术环境下构建新型教育模式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人民教育,1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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