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关于我们 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 法律信息研究 中外法律图书馆 法学文献与检索 政府信息公开 法律图书馆导航 法律法学网导航
法律信息资源
法律信息服务
数字信息检索
数字技术发展
专业网站建设
澳门法律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信息研究 > 数字技术发展
数字技术发展
暂无下载资料

 人机智能如何与法律结合?
            金融律师 点击量:2929
    

  (一)人机智能崛起

  2015年和2016年,整个Google都在推动一件事——改名Alphabet,希望彻底脱掉互联网公司的标签,在原来的搜索引擎、YouTube和Android之外,将Calico(生命工程相关)、Google Ventures(创新投资部门)、GoogleX(研发自动驾驶汽车、智能隐形眼镜和提供互联网服务的热气球等)都归到Alphabet旗下。Google似乎已经意识到“互联网”时代正在终结。

  同样在此刻,全球最顶尖的精英也在抛弃互联网——斯坦福、MIT(麻省理工)、CMU(卡内基梅隆)、伯克利四所名校人工智能专业的博士生第一份offer(工作合同)已经可以拿到200-300万美金。这种情况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

  是的,是“人工智能”不是“互联网”,互联网的精英人才在硅谷现在的起薪应该是20万美金左右。10倍!还有什么比工资更敏感的价值判断呢?

  那么背后在掠夺这些人才的公司有哪些?大体上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Google(现更名为Alphabet)、Facebook、IBM、苹果、微软、亚马逊、特斯拉…一长串的金光闪闪的公司。

  究竟发生了什么?无论我们相信还是不相信,每过大约100年都有一批人在见证蒸汽机发明一样的惊讶中长大,或许,这个时刻已经到来。实际上,比互联网技术变革更加深刻的新时代技术已经浮出水面,只不过还没有人勇敢的指出他们的名字说——这就是未来。

  本文,将和大家一起探讨即将跨越互联网的伟大时代以及超越互联网的技术革命,笔者命名这个伟大的时代为“人机智能时代”。“人机智能”是对应“互联网”的全新技术趋势,不仅包括“人工智能”,也包括对人类本身智能提升和超越的技术,人和人工智能是这个时代的两个平行主体。

  在“人机智能时代”的核心技术呈现,我们命名为“WAR”(笔者译为“战国技术”),WAR将作为这个时代的核心技术引领这次变革。具体来说,W是Vehicle(交通工具,即Uber、无人机、无人驾驶等)和VR虚拟现实两个单词首字母组合,A是AI人工智能,R是Robot机器人。这四个核心技术是这个时代的主要技术基础和灵魂式的产业方向。

  实际上,Ubers(Uber和滴滴快的等呼叫商业模式总称的公司)就是在“人机智能时代”到来之前,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进行的数据积累,Ubers已经是一个基于手机的人工智能和“小机器人”,只是它没有人的形状被我们忽略而已,仔细想起来,他是否已经很智能了呢?

  从Ubers的战略性推动,我们已经可以感受到人类和人工智能的距离正在被拉近,这种基础的信息交换已经开始,机器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理解人类的生活,而Ubers凶悍的商业竞争手段背后是在掠夺下一个时代的原住民,这个价值不是互联网的用户思维可以比拟的。

  (二) 巨头们的诺曼底

  人机智能竞争的“战国时代”已经不限于科幻层面,伴随着WAR技术内核的飞速发展,这个时代的画面正在逐渐清晰。用狄更斯的话来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无论如何,这个时代真的来了,虽然目前只是以一个商业奇迹的外衣悄然出现。

  我们可以嘲笑蒸汽机,我们可以放弃互联网,但当我们自身被替代者挑战的时候,你会无动于衷吗?请带着这个问题走进“人机智能”的全新时代。

  (三)人工智能在法律实践中具备的可能性

  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作为一个研究领域,法律人工智能已有30多年的历史,而到达应用层次还只是2016年的事,熊明辉如此表示。

  在应用层面上,人工智能法律人到底能够为实体法律人做些什么?熊明辉介绍,计算机诞生后,到目前为止,主要功能就是计算,但也有一些理论计算机科学家试图用计算机来模拟常识推理。其中,建模法律推理无疑是目前最有影响的领域之一。从可行性上讲,目前已经有一系列软件问世。比如,美国罗斯智能公司2015年推出的人工智能法律人——罗斯倍受关注。罗斯是一个建立在国际商业机器公司研发的认知计算机基础上的人工智能法律代理人,已能够真正理解用英语自然语言所表达的问题,如“一家破产的公司还能经营吗?”在国内,法律服务与互联网的融合虽然呼声已久,但为用户解决法律问题的智能平台还不成熟。

  熊明辉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许多问题的解决都必须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由于法律人工智能可以提供在线互动,普通老百姓可以通过在线咨询甚至APP软件咨询,选择该不该进行法律诉讼以及如何进行法律诉讼等。许多法律纠纷可能不必通过法律诉讼,而仅仅依靠法律人工智能就可以在线解决。

  法律逻辑关注法律推理或论证的分析、评价或建构,是对司法案例、立法效果进行分析的前提。“法律逻辑研究水平决定着人工智能法律人的研发水平”,因此,熊明辉也一直在倡导,法律逻辑研究要面向“两个脑”:一是面向人脑,即要面向实体法律人的推理与论证;二是面向电脑,即面向法律推理或法律论证的人工智能逻辑建模。

  莱特佛特曾预测,至2045年,法律的未来将是一个新技术、新人类、新法律的时代。学者也普遍认为,从信心方面而言,能够执行复杂计划和法律推理的计算机系统的出现,或许将在未来几十年的法律实践领域带来一场变革。本文源自:法邦网

        
        
      首都法学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美法律信息与图书馆论坛(CAFLL)
      国家图书馆       美国法律图书馆学会(AALL)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图书馆       国际法律图书馆协会(IALL)       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

主管单位:中国法学会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法律网合作机制 技术支持: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
电话:010-82668266-152 传真:010-82668268
加入收藏 | 本站首页 | 联系我们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