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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检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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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条约(中文版)的检索定义与方法
            丽洋 点击量:4613
    

    (一)有关国际条约检索的几个定义:

    国际条约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家或国际组织订立的在政治、经济、贸易、文化、法律、军事等方面规定其相互间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议的统称。条约有双边和多边之分,由两个国际法主体订立的协议为双边条约,多个国际法主体订立的协议为多边条约。国际条约的名称和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下列几种:

    1.条约(treaty)一般适用于有关比较重大的政治、经济、法律等问题有效期较长的协议,如同盟条约,和平友好条约,互不侵犯条约,中立条约,边界条约,通商航海条约等。条约多数是双边约。

    2.公约(convention、pact)通常是若干国家举行国际会议缔结的多边条约,规定一些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和制度,如1949年关于战俘待遇等的4个日内瓦公约,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联合国一系列人权公约等。

    3.专约(convention)就某些专门问题签订的协议,如领事专约,渔业专约。专约有双边的,也有多边的。

    4.宪章、盟约、规约(charter、covenant、statute)多数是重要国际组织的章程,如《联合国宪章》、《国际联盟盟约》、《国际法院规约》等。

    5.协定(agreement)多数是解决行政性、事务性的具体问题的协议,如司法协助协定,贸易协定,邮电协定,航空协定等。国际组织间缔结的协议多称“协定”。但也有重大政治性协议称为“协定”的,如1945年美、英、苏三国的《雅尔塔协定》。

    6.议定书(protocol)通常是辅助性的法律文件,用作一个主条约的附属文件,以补充、说明、解释或改变主条约的规定,如两国缔结贸易协定后签订的支付议定书,《欧洲人权公约》的12项议定书。但有的议定书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条约,如1925年《关于禁用毒气或类似毒品及细菌方法作战的日内瓦协定书》,1928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总议定书》等。有的议定书虽是附加性文件,但意义重要,如1967年12个拉美国家缔结的《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所附两项协定书》,1977年关于1949年《日内瓦公约》的两项附加协议书。

    7.换文(exchangeofnotes)通常是两国政府就某一特定事项互相交换外交照会的形式达成的协议,如1955年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的实施办法的换文》,1970年《中朝关于延长在鸭绿江和图们江中运送木材的协议书和补充议定书的换文》。换文也可在两国以上国家之间进行。多边条约的换文,等于多边条约,如1929年美、加、古、纽(芬兰)四方缔结《关于分配在北美洲的短波无线电频率多边条约的换文》,1940年英国和巴西两国政府间《关于解决英属圭亚那边界纠纷的换文》。

    8.宣言(declaration)分三种情况:一是两国或数国政府发表的不规定具体权利义务的政策声明,这类宣言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条约;二是两国或数国在发表政策声明的同时还在文件中规定某些相互权利和义务,如1943年中、美、英三国签署的《开罗宣言》,其中规定相互权利和义务,构成相关国家间的条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三是宣言本身就是一个条约,规定国家的相互权利和义务或行为规则,如1856年《巴黎海战宣言》,1909年《伦敦海战法规宣言》。

    9.联合公报(jointcommuniqué)、联合声明(jointstatement)指两国或数国政府通过会谈达成协议后共同发表的正式文件,如1979年《中美建交公报》,1984年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1987年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但仅为阐明当事方各自的立场,宣布会谈结果的联合公报或联合声明,则不具备条约的性质。(摘自上海交通大学-法律学科博客)

    10.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ofunderstanding)一般用于在当事方之间就处理某个具体事项而达成的协议,如1963年《美、苏关于建立直接通信联络的谅解备忘录》,1986年《中英双方关于“香港身份证明书”问题的备忘录》。

    除上述国际条约的名称外,国际实践中,还有宗教条约(concordat),最后决议书(finalact),总决议书(generalact),停战协定(armistice agreement),附加条款(additional article),初步和约(preliminarytreatyofpeace),临时协定(modusvivendi)等。

    总之,不论国际条约的名称和形式如何不同,只要是为了确立国际法主体相互间各种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均属国际条约的性质及编辑国际条约汇编文献的资源。

    (二)中文国际条约集中可利用的资源

    为了适应教学、研究和处理涉外和国际事务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上世纪50年代,即开始编辑并陆续出版了各种名目不同的国际条约汇编文献,有综合性的,也有专门性的。现分别列举如下:

    1.综合性文献

    商务印书馆、世界知识出版社先后出版的《国际条约集》,法律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和世界知识出版社先后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集》,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多边条约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经贸条约集》,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经济条约公约集成》和《国际经济条约公约集成(续编)》,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国际法资料选篇》、《国际私法资料选编》、《国际公约与惯例》(国际公法卷、国际私法卷、国际经济法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私法公约集》,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经济法全书》,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贸法实务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民事商事公约与惯例(附英文)》,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关系史资料选编》,以及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法参考资料》、《国际私法教学参考资料选编》上、中、下三册,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国际法资料选编》、《国际私法资料选编》、《国际经济法资料选编》上、下册,等等。

    2.专门性文献

    联合国人权中心编辑出版的《人权国际文件汇编》,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人权基本文献要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人权百科全书》,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人权文件选编》,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国际司法协助条约集》和《中外司法协助条约规则概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司法协助法规选》,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协助条约集》和《引渡法资料选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外司法协助与引渡条约集》,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司法合作条约集》,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条约集》、《中华人民共和国边界事务条约集》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相关法律文件》,方正出版社出版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中英文对照)》,海洋出版社出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国际海域划界条约集》,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海洋法相关公约及中英文索引》,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条约汇编》,学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缔结和签署的国际环境条约集》,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环保法规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乌拉圭回合协议导读》、《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文本》(中英文对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中英文对照),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规文件汇编》上、中、下3册,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知识产权现行法律法规汇编》,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出版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以及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海事条约汇编》(共9卷),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国际海运公约汇编》,中国民航出版社出版的《国际航空法条约汇编(中英文对照)》。(摘自上海交通大学-法律学科博客)

    以上出版物,均分别收藏于国家图书馆,外交部、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及其他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及国际法研究中心,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及国际法研究所,普通高等院校法律系及国际法律研究机构等。

    (三)主题检索方法的几个实例: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国际条约汇编文献主要是由相关主管业务部门和高等院校编辑的,种类很多,名目不一,选编的范围不尽相同,文件数量有多有少,各有侧重,编辑出版的时间也有先有后。因此,在查找某个或某类条约文件时,从何着手,是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首先要注意文献编辑出版的时间。为了适应中国改革开放和国际交往的需要,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各种条约汇编文献编辑出版的种类和数量迅速增多,编选的内容和信息量也逐渐充实扩展,通常应选择新近编辑出版的文献。其次要注意文献的性质和收编的范围。专门性文献选编的文件比较集中,范围比较明确,宜先查阅。然后查阅综合性文献,二者相互补充。这样就可以比较全面地找到所需要的条约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均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多边条约集》中查找。其中编入的条约,均为国家正式的中文文本。

    以下举出当前国际上普遍关注而涉及许多国际条约的问题作为查找的实例以供参考:

    1.国际人权保护

    国际人权保护问题,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个方面的权利,也涉及到妇女、儿童、民族、种族等的权利,与之相关的国际条约性质各异,范围很广。

    1988年联合国人权中心编辑出版的《人权国际文件汇编》收编了截至1987年12月31日的重要文件,包括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意议定书,德黑兰宣言,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宣言,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条约,反对体育领域歧视国际公约,歧视(就业及职业)公约,取缔教育歧视公约,同酬公约,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战争罪及危害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公约,关于侦察、逮捕、引渡和惩治战争罪犯和危害人类罪犯的国际合作原则,禁奴公约,废止奴隶制、奴隶买卖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惯补充公约,废止强迫劳动公约,禁止贩卖人口及取缔意图营利使人卖淫的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已婚妇女国籍公约,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关于无国籍人地位公约,关于难民地位公约,结社自由及保护组织权公约,工人代表公约,劳资关系(公共事业)公约,就业政策公约,妇女政治权利公约,关于婚姻的同意、结婚最低年龄及婚姻登记的公约,儿童权利宣言,在非常状态和武装冲突中保护妇女和儿童宣言,在青年中促进各国人民之间互尊和了解的理想的宣言,关于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特别是国内和国际寄养和收养办法的社会和法律原则宣言,社会进步和发展宣言,智力迟钝者权利宣言,世界消灭饥饿和营养不良宣言,残废者权利宣言,等等。

    1994年出版的《人权基本文献要览》分为区域性人权文献和世界性人权文献两部分。前者编入了美洲人权公约,欧洲人权公约,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伊斯兰世界人权宣言等11个区域性人权文件。后者编入的15个文件中,有联合国宪章有关人权的条款,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关于处理有关人权问题来文的决议,关于人权新概念的决议案,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4个文件未编入上述《汇编》。

    2002年出版的《国际法参考资料》国际法中的人权部分,选编了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共7个文件,在上述《汇编》中均已编入。

    2002年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编的《国际人权文件选编》,收集了有关国际人权的宣言、盟约、公约、议定书、行动纲领、基本原则等51个文件,可结合上述文献,查找所需要的人权文件。

    1998年出版的《中国人权百科全书》的国际人权部分,收编的文件数量比以上文献均多,从中可查到更多的关于国际人权问题的公约、条约、宣言等文件。

    2.国际环境保护

    国际环境保护的条约涉及大气、水、海洋、生物资源、极地、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有害废弃物处理以及有毒化学品和放射性污染等各个领域,范围极为广泛。

    1999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策法规司编的《中国缔结和签署的国际环境条约集》编入了中国已经缔结或者签订的多边国际环境条约以及和他国签订的双边环境保护协定。前者包括危险废物的控制,危险化学品国际贸易的事先知情同意程序,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环境管理,臭氧层保护,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物种国际贸易,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核污染防治,南极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环境权利等方面的国际条约。后者包括同美国、荷兰、蒙古、日本、朝鲜、印度、韩国、俄罗斯、德国、澳大利亚、乌克兰、芬兰、挪威、法国、英国等签订的双边环境保护协定。该条约集还编入了国际环保法重要文件,包括国际环境宣言、声明和法律原则,其他重要国际文件中关于环境保护原则的规定,贸易与环境的国际法规则,以及国际条约效力的国际法规等。

    1994年出版的《国际经济条约公约集成》收集了关于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22个,其中未编入上述《条约集》的,有修正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1984年议定书,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调整,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修正,经《修正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的议定书》修正的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共6个文件。

    1997年出版的《国际经济条约公约集成(续编)》选编的国际捕鲸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防治荒漠化公约,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议定书,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共5个文件,均可在上述《条约集》中找到。

    2004年出版的《国际法资料选编》编入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联合国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两个文件,均已编入上述《条约集》。

    1993年出版的《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条约汇编》,虽然出版时间早于以上各个文献,但收集的相关条约多达151个,领域甚为广泛,仍是查找国际环保条约不可忽视的文献。

    3.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领域,与其相关的国际法律文件类别不一,数量很多。

    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编辑的《知识产权现行法律法规汇编》的国际条约部分,编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专利法条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的维也纳协定,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唱片制作者防止唱片被擅自复制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补充规则,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奥林匹克会徽内罗毕条约,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共26个文件。

    2002年出版的《国际私法教学参考资料选编》上册关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部分,共选编了15个文件,其中10个文件在上述《汇编》中均已编入,5个文件是《汇编》未编入的。这5个文件是:1973年商标注册条约(节录),1989年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1994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通过函件来往对知识产权问题达成的协议。

    1993年出版的《国际民事商事公约与惯例》关于知识产权部分,共选编了13个文件,其中8个文件在《汇编》中均已编入,5个文件是《汇编》未编入的。这5个文件是:商标注册条约,关于播送由人造卫星传播有节目信号的公约,避免对版权使用费双重征税的多边公约,避免对版权使用费双重征税的双边协定范本,避免对版权使用费双重征税多边公约的附加议定书。

    1994年出版的《国际经济条约公约集成》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部分,共选编了8个文件,其中未编入《汇编》的有1个文件:商标注册条约。

    1997年出版的《国际经济条约公约集成(续编)》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部分,共收编了6个文件,其中未编入《汇编》的有2个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通过函件来往对知识产权问题达成的协议。

    2004年出版的《国际私法资料选编》关于国际知识产权的文件,共收编了7个文件,其中只有1994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1个文件未编入《汇编》。

    4.世界贸易组织(WTO)

    1995年正式成立、2001年中国加入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当前全球制定贸易政策和解决贸易争端的最重要的国际组织。有关该组织的国际法律文件名目繁多,类别复杂,涉及一系列多方面的不同性质的国际经济贸易法律问题。摘自上海交通大学-法律学科博客。

    2002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辑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规文件汇编》的中、下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中、英文本,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世界贸易组织司译的《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编入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批准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及其附件,以及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

    1997年北京大学芮沐教授编的《国际经济条约公约集成(续编)》,选编的是世贸组织本身的法律文件马拉喀什宣言,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最后文件,世界贸易组织马拉喀什协议和许多的附件,如多边货物贸易协议,农产品协议,实施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的协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关于履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协议,关于履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七条的协议,装运前检验协议,原产地规则协议,进出口许可程序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保障措施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等。

    2000年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经贸关系司译的《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文本》(中英文对照),专门集中地编入了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WTO协定)及一系列与其相关的宣言、协议、决定、谅解等重要法律文件,可对照上面所列举的各种文件进行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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