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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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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接法律行业的大数据时代
            蒋勇 点击量:6082
律师法学研究会
      未来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一个线上线下融合的共同体。法律大数据是这个职业共同体的共同财富,也是它的坚实基础。推进法律行业信息化。一定意义上说,法律人行为的在线程度决定了法律大数据的发展程度。因此,法律人养成在线工作习惯至关重要。只有让法律人真正感受到在线工作的便利,乐于在线工作,体会到数据采集和分析带来的实际好处,才能让他们对大数据从“要我用”转变为“我要用”.增强法律数据开放度。打破数据壁垒,将数据视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加强对数据的开发共享。法律大数据是由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在线行为共同沉淀的,是属于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资源。任何一个法律职业都会涉及其他法律职业,需要共享彼此掌握的数据。只有打破各个法律职业间的数据壁垒,才能为所有法律人的在线工作提供更多数据支持,也才能进一步推动法律大数据沉淀。充分利用法律大数据。虽然我们一直强调大数据的价值,但数据本身其实并不会产生价值。只有通过对数据进行计算,从数据中挖掘出规律,了解、分析甚至预测法律人的行为,法律大数据才能真正发挥积极作用。但是,计算能力毕竟是稀缺资源,仅由某家律师事务所、某个法律部门来进行计算,难以充分发挥法律大数据的价值。应允许更为多元的创新力量利用法律大数据,推动法律大数据的价值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掘。 原载《人民日报》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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